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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盘问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留置盘问的最长时间是24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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