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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诉讼是否可以在异地进行?

来源:九壹网

如果发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当事人通常无法在异地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通常会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那么他们应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案件中有多个被告或者他们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就有权管辖此案件。

法律分析

如果发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当事人通常无法在异地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通常会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那么他们应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案件中有多个被告或者他们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就有权管辖此案件。

一、上海离婚去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本国居住的,或被依法监禁等情形下,则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法院怎样确定离婚纠纷管辖地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一般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2、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的管辖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离婚纠纷案件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被监禁等情形下,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发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当事人无法在异地起诉时,应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中有多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时,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此案件。因此,在起诉离婚时,应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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