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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批准逮捕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是24小时内执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逮捕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人等。

法律分析

一、法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是24小时内执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批捕与逮捕的区别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

三、法院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院批准逮捕后不一定可以取保候审。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期限为24小时内执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批捕与逮捕的区别在于执行主体、执行时机和手段。法院批准逮捕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取决于嫌疑人的具体情况,若符合一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等,可以考虑取保候审。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收监 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六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无法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的,应当在宣布拘留后立即将其送抓获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到达管辖地后,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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