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需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并按级别提供医疗保险费、工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破产后需清算费用和支付员工工资,然后缴纳欠税,最后偿还贷款和债务。破产流程包括申请、立案审查、受理、债权申报登记、债权人会议、和解协议、整顿、破产清算和企业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一、企业破产怎么对职工工伤如何赔偿
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二、企业破产了怎么办
如果企业破产了的话,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请专门的人员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来进行一个清算,最终得出一个企业目前还有的财产总额,来对下列问题来进行清算或者是补偿。
清算赔偿的顺序:
(一)破产之后,第一个要结算清楚的就是清算本身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员工的工资。
由于清算本身的费用属于成本性费用,如果这个不支付的话,就没有办法进行以下的环节,所以这个是首先一定要支付的。其次,在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是非常注意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劳动单位必须按时的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哪怕是破产了,也需要用结算出来的资金先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不仅仅是工资,还包括社会保险所应当交纳的费用,或者是在劳动关系终止的之后自己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等等。
(二)在对于以上的这些费用进行清偿了之后,如果还有剩下的财产的话,需要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所欠的税款进行缴纳。
这不同于上一个对于清算人员和劳动者的义务,对于税款的缴纳是企业对于公司的业务。一个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交纳各种各样的税,所以就算破产了之后,这些说也必须要按时的补齐负责。各个发起人还需要对于自己所欠的税和滞纳金承担连带责任,早晚都是要补齐的。
(三)同时,如果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有贷款或者是对外有欠款的话,也属于各个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应当用公司的钱对于所欠的债务进行清偿,公司的钱不够的话,要拿出个人的钱对于债务进行清偿,总之就算是合伙企业,破产了之后也不可以在外欠任何的钱。
三、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结语
企业破产时,对职工工伤的赔偿应按照一定顺序进行。首先,应优先解决工伤职工的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次,对于企业破产后的清算,需要支付清算费用和员工工资,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然后,剩余财产用于缴纳企业欠税。最后,若企业有贷款或外债,合伙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用公司资金或个人资金清偿债务。企业破产的基本流程包括破产申请、立案审查、案件受理、债权申报与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破产清算和最终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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