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交付验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交付验收前应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2.要查看相关证明文件,确保房屋权属清晰;3.要查看房屋建设质量,并与规划设计文件进行对照;4.要检查房屋设施设备是否齐全;5.要检查房屋存在的隐患,并进行整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要求整改。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拆迁安置房应当明确产权,并应当具有居住条件和安全卫生条件。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拆迁安置房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过相应的验收。
3.《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房屋的权利人对其拥有保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侵犯。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对所建成的房屋进行质量检测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总体而言,进行拆迁安置房交付验收时,应当认真审查房屋的产权证明、建设质量、设施设备等核心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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