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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钱不还怎么走司法程序

来源:九壹网

个人欠钱不还走司法的程序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排期开庭,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4、开庭审理,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5、宣判,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事实作出判决。

一、债务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

二、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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