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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和相关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

一、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法律要件

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什么是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代位权的限制条件具体有哪些

代位权的限制条件具体有: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不属于债务人当事人;

2、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懒于行使其债权;

3、因债务人行使权利不当而损害债权人。

债权人因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而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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