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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

3、内容违法不真实;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5、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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