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级审核参保人是否是本村居民,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等;
(二)乡镇级通过信息采集确认参保人的基本信息,并与公安部门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对;
(三)县区级审核参保人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迁来人员是否在外地参加了新农保;
(四)组织参保信息公示。
一、外地居民在广东买社保如何办理?
可以跨省使用,社保跨省转移程序: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单位办理:一、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
(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
(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
(3)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
(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
(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个人办理在职人员可以由公司申办社保,那么个人该如何申请社保呢首先应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具体有以下几点。
二、社保怎么转移异地省内
转移社保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要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带着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审核通过之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着手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手续。
三、根据规定社保转移去哪里办理
1、社保转移去哪社保局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关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2、社保关系转出办理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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