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被投诉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或纪检监察机关写信或打电话。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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