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探视规定如下:
1、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2、会见的直系亲属人数必须在三人以下;
3、见面时间通常是30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延长或缩短。
4、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分证件;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