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旷工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如何赔偿?
劳动者无故旷工,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天数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主张赔偿。根据各地的仲裁审判实务,劳动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般只承担一部分责任。
二、企业员工旷工的处理?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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