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期满后支付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可以应当一次性支付完。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一、如何主张竞业限制的赔偿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竞业限制补偿可以自己约定吗?
竞业限制补偿标准可以自行约定。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双方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经济补偿标准,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定标准,即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依法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补偿金,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具有拘束力,双方需要按约定履行。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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