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人员的待遇主要是单位给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自己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
一、企业工伤人员待遇的财务处理是怎样的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从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企业的职员若是确定自己的伤情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就尅提出享受工伤待遇的请求,此时企业需要提职员垫付医药费等。主要职员需要住院治疗的时间不超过一年,那么单位就没有理由扣除其薪资,否则该职员可以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