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契税退税需提供的证件:
1、退税申请书即退房人要求退契税的申请报告书;
2、退房人与开发公司签订的退房书面协议(要盖手印或盖章);
3、退房人已经收到退房款的收款证明并盖手印;
4、退房人已交契税税票的原件和契税申报表的原件;
5、开发公司要求退房人办理退期房契税的报告;
6、由市房管局商化办办理已作废的售房合同原件;
7、房屋权属档案(纸质)查询结果(近日)原件
8、土地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原件6份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复印件4份
9、经审核批准后,退房人退税时需要带身份证、领取退契税的收据(本人盖手印)取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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