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在法院交完诉讼费后,就是等着开庭。当事人去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后,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当等着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然后按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活动,存在特殊情况,在开庭前,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庭前会议的,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进行参加,原告在接到通知后,应当按时去参加庭前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