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四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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