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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审不判离,六个月后还在原法院起诉吗

来源:九壹网

离婚一审不判离,六个月后还可以原法院起诉,但是必须要有新理由、新情况才可以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若是没有新理由、新情况,法院是不会受理这一诉讼的。

一、离婚起诉法院不受理什么原因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民法新民法典第二次起诉离婚

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以后可以起诉,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离婚的成功率就高,但不等于一定能离婚。需要法院审理后判决确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离婚证据,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三、民事撤诉后多长时间可以再起诉

民事纠纷,一般撤诉后随时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撒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但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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