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
1、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法律责任。
一、股东“虚假出资”怎么处罚
(1)对内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符合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对外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座位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出资瑕疵怎么支付
股东若有出资瑕疵,应当及时进行补正;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三、股份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股份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的认缴资本要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500万,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等作为出资。发起人如果以货币出资,是要付现金的;以货币以外的财产出资,要进行评估并核实才行。
3、公司股份的发行要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票要公开、公平、公正,每个股东都是同股同利、同股同权。
4、公司的章程由发起人制定
注册公司的时候必须要有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公司的发起人来制定,要召开并创立大会,并且要由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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