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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下列限制:

1、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3、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4、撤销权行使的时间受到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且上述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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