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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和解协议书需要拿走吗?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能不能拿走,要不要拿走,可不可以复印,这些从法律上来讲都是可以的,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和解协议书达成以后,对双方都发生了法律效力,即已经成立了,所以自然可以拿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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