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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如何认定债权转让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最高院关于债权转让的认定为: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要转让其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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