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抵押银行的工程在建房,但抵押人必须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法律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一、签有民间借贷的抵押物是否可以随便卖掉
签有民间借贷的抵押物不可以随便卖掉。抵押物是指债务人为履行担保义务而转移给债权人的担保。在私人贷款关系中,贷款人是提供贷款的人,是抵押权人,只有抵押物的权利,不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抵押物。擅自出售抵押品的,无权处分,是普通民事纠纷。抵押品的所有人可以要求贷款人返还原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贷款人在出售抵押物时未告知买受人抵押物的所有权的,涉嫌欺诈买受人,可以构成欺诈罪。
二、城市公用设施工程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建工程抵押条件是:
1、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4、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三、什么是贷款诈骗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为自己非法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目的;有诈骗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之行为;诈骗贷款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这是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贷款诈骗是指编造虚假理由,如介绍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经济合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提供超过抵押物价值的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和巨额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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