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证的改名登记流程如下: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有遗嘱的,需要提交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
(四)支付税费,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过户过程中的税费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继承都需要的手续如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房产继承都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继承都需要以下材料: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需要走的程序如下: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办理完后,交纳相应的税费。
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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