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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有关吗?

来源:九壹网

《劳动合同法》对待岗工资标准的规定和单位提出待岗与员工自己提出待岗的区别。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单位停工停产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单位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工作,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对于员工自己提出的待岗,工资待遇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单位提出待岗和自己提出待岗有何区别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单位提出待岗的,关于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因此,职工待岗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标准应分情形而定。

如果是员工自己提出待岗的,如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待岗的,由于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不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其间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可以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安排培训待岗的,建议单位在此期间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以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停工、停产时间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直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提出待岗和员工自己提出待岗的区别在于待遇标准的确定,具体应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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