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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薪资制度

来源:九壹网

劳务派遣是中国企业的补充用工形式,只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与用工单位的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相同,权利也相同,只是工资发放方式不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与用工单位的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相同,其权利也与用工单位的职工相同,只是发放工资的方式不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由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给劳动者。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责任与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责任与保障是指在劳务派遣关系中,雇主和劳务派遣工人之间存在的法律义务和相应的保障措施。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雇主应当履行与劳务派遣工人签订的合同,包括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同时,劳务派遣工人也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保障,如工资福利、工时限制、休假制度等。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责任与保障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平和稳定。雇主和劳务派遣工人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劳务派遣机制,保障双方的权益与利益。

结语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责任与保障旨在确保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平和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与用工单位的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相同,其权利也与用工单位的职工相同。雇主应履行与劳务派遣工人签订的合同,包括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劳务派遣工人也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保障。双方应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劳务派遣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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