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有合法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法律规定;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一、设立保险公司的标准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融资注册公司
设立融资性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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