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商事仲裁是否会撤销!

来源:九壹网

今天从下午三点持续到七点,结束了一个建设施工合同的仲裁庭审。中国设立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但是现实中,仲裁貌似变了点味道。

首先,仲裁组成人员都是各地市有人脉关系的律师,教授,退休法检单位的人员组成的,能力参差不齐,审案质量不能保证。对于法官队伍来说,定时按期会组织培训,特别是近些年来,法院也组织了各种庭,如交通事故庭,行政庭,知识产权庭等等这些专业的部门。只要有这类案件,法院就会有专业对口的法官处理。而对于仲裁类案件,当事人这个时间不是寻求专业的人员,而是看是否认识某位仲裁员,便会申请该仲裁员出庭仲裁。

其次,对于仲裁人员来说,没有工资,只有被选中作为仲裁员之后参与仲裁,才会得到一部分处理费,这部分处理费也是由申请人缴纳的仲裁费里面出的。因此,有些仲裁员可能几年也没有参与过一次仲裁庭审,对庭审把控能力不足,时常被双方当事人牵的走,没有很好的独立审判经验,庭审结果不好保证!

最后,部分大学教授,教条主义严重,实务中变通少,特别是建设施工合同类纠纷,实务中可以说还是比较乱的,合同乱签,项目章乱盖,工地技术员,核算员等变动频繁,签字后后期找人找不到,对方再不认可,仲裁庭就非常头疼。按照法律规定,是属于无效的证据。但是若换成法官审理,由于经常审理,他们对实务中多次出现的问题,会有一个常规性判断。可能有时候一份复印件,在经过综合认定后,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对于仲裁庭是不行,只要看到复印件加之对方不认可,就没啥意义了。

总之,仲裁机构如果不能对仲裁员严格筛选,定期培训交流,很难适应目前的审判实务。同时还会造就一批批不服仲裁的案件。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既然仲裁部门暂时不会撤销,那期待有关部门可以行使其监督、管理作用吧,使之成为一个真正可以解决矛盾、化解恩怨的一个人民的机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