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的通知
各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帽的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从2016年9月4日起,现场发现未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200元。特此通知。
济青高速改扩建二标二分部安全部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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