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中医药在中国的合法地位及其在国际上的传播

来源:九壹网
中医药在中国的合法地位及其在国际上的传播 —在中医药立法论坛上的专题演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李振吉教授

尊敬的大会主席、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参加这次中医药立法论坛会,与大家共同探讨有关欧洲中医药的立法问题。我的演讲分三个部分:1、中医药在中国的合法地位及发展概况;2、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3、对国际上中医药立法的看法。希望通过介绍,能使与会代表对中医药事业有一个比较全面、准确的了解和认识。

一、中医药在中国的合法地位及发展概况 (一)中医药的法律地位与组织保障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中国历届政府和领导人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发展中国传统医药被庄严地写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明确把“中西医并重”确定为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之一,全国31个省市,有23个出台了中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即将出台。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依据,使中医药与现代医学有着同等的法律地位,在中国医疗卫生体系中优势互补,共同承担着人民的卫生保健服务。

为了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和管理,80年代中期国务院成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有关中医药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制定,以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各个领域的规范化管理,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监督和指导下,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有关中医药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为中国中医药的发展和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医医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中医医疗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的医疗机构分为三种:西医医院,中医医院(含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这三种医疗机构是完全平等的。据2001年统计,目前拥有中医医院2682所,其中民族医医院135所,中西医结合医院65所,全国有75%的县建立了中医医院。中医医院拥有床位27.1万张,95%以上的综合医院设有中医科,床位7万余张,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达到了约50万人,2001年全国中医医院提供门、急诊量共1.9亿人次。在农村基层100万乡村医生中,约有半数人员应用中医或中、西医两种方法进行医疗保健服务。

中医药在治疗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病、血液病、免疫性疾病、妇儿科疾病等方面有着独具的特色和优势,推拿、针灸、食疗、药浴等中医特色疗法也

在继承中创新,目前全国有160个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正在顺利实施。另外,中医药有毒副作用小、医疗成本低、在基本卫生保健中易于被接受和应用的突出优势,在医疗保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中医药的教育和科技

国家基本建立了多形式、多层次、多专业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全国现有独立设置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3所,中等中医药专科学院或学校51所。非中医药高等医学院校中,50多所开办了中医药专业。有13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1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校本专科生9.9万人,中专生10.3万人,硕士、博士研究生6000多人,一些学校还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有20所高等中医药院校具备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在校留学生3300多人。中国的中医教育体系与现代学历教育体系基本接轨。除此之外,我们还开展了师承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各种类型的中医药专门人才培养。

关于中医药的科技,目前全国有独立的中医药科研机构89所,基本形成了省以上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中医药高等院校为主体,以综合性医疗机构、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为辅的多学科参与的中医药科学研究体系和队伍。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的领域不断拓宽,高科技含量不断增加,科技成果大量涌现,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四)中国的执业医师制度

根据中国的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分为四类: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不同类别的医师,具有相同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都要符合国家对执业医师的基本要求。只是由于类别不同,业务考核的内容也不同。中国每年都要进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作为执业医师准入的门坎。获得准入的中医师,由于所从事的事业不同,又可分为内科、骨伤科、针灸、按摩等专科医师。

二、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

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具有悠久的历史,自中国的唐朝时期中医药就开始了与国际上的交流。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时,纽约时报有关针灸麻醉的报道,更引起了西方西学界的关注。中国加入WTO后,给中医药在世界上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在国际国内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相信中医药定能为世界人民的卫生保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世界卫生组织(WHO)重视传统医学

在世界传统医学的传播和发展史上,WHO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WHO通过提供技术指导、推行国际标准、加强人才交流与培训、促进信息交流等有效措施来帮助会员国发展传统医药,促进传统医药在世界范围的应用和发展。WHO非

洲区、东地中海区、西太区先后通过了区域传统医学发展战略,今年5月在日内瓦即将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上,发展传统医药将作为一项重要议题。WHO在中国建立了7个传统医药合作中心。这些均标志着传统医学在国际上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二)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发展

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发展令人鼓舞,中国卫生部与世界各国卫生部门签署的卫生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中,有40多个含有中医药的合作项目或内容,各国政府和民间对中医药的兴趣和信任程度越来越高。中医药已遍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业人员约50万人。有些国家例如澳大利亚、奥地利和英国等已经或正在筹备开展中医药的学历教育,国际上有中医药机构、民间学术组织1000家左右,许多国家先后成立了中医药学会和一些区域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也即将于今年在中国北京成立。

中医医疗服务在国际上日益广泛和壮大,除了各种各样的针灸和中医诊所,在一些国家中医已经进入了正规的综合性医院,设立了中医科,甚至在一些发达国家建立了中医医院,例如德国巴伐利亚州的魁斯汀医院,即是一家拥有80多张床位的中医医院,在当地医疗保健服务中成绩卓著,取得了较大的国际影响。 (三)中医药在国际上的立法状况

随着中医药在国际上日益广泛的传播和不断的发展,各国政府对中医药越来越重视,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为中医药立法或正在准备立法。

泰国卫生部2000年公布了《关于批准使用中医方法治疗疾病的规定》,在泰国历史上首次承认中医为一种科学,中医师通过考试合格,可以合法注册行医。随后,泰国卫生部与我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合作,请我局派遣专家指导泰国制定有关的中医师注册规定和考试大纲,并担当了第一次泰国中医师国家考试的主考官。自该法案颁布以来,已有200多名中医师得到行医许可。

新加坡通过了2000传统中医药开业医法,设立了传统中医药医师委员会,负责新加坡的中医师注册和开业许可。在卫生部长的批准下,传统中医药医师委员会发布了2001年传统中医师(注册和执业证明)规定,从而对中医药采取了规范化管理。

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对中医和中药均在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中医师的注册,基本上采取与中国香港类似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管理办法,已有260多人正在申请注册。对中药的管理,目前正在与我局积极合作,正在制定符合中药特点与西药有所不同的管理规定。

在欧洲一些国家例如瑞士、德国的某些地区,部分中医治疗手段已纳入了当地的医疗保险中。

还有许多国家已经或准备对中医药进行立法或规范化管理,例如日本、韩国、南非和欧盟等。这充分说明各国政府对中医药的重视,也充分说明中医药在这些国家中的作用。

三、对国际上中医药立法的看法

虽然中医药在世界上发展迅速,日益被各国人民所认可,但是也应看到,国际上中医药的发展还不平衡,中医从业人员

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中药产品在许多国家的准入得不到规范化管理,致使其使用不当,出现了异常反应,甚至危及到人的生命。某些团体或个人打着中医药的旗号,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中医药声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中医药在世界某些地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中国及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推动和促进中医药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获得政府在方针、政策上的支持,必须确立其法律地位,必须加强中医药各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医药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杜绝伪医假药的事情发生,提高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使之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支持各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对中医药进行立法和规范化管理,这是十分必要的,必将为中医药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良好环境。但同时,我们也希望各国在对中医药立法管理时,能够充分考虑和尊重中医药本身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要充分考虑以下两点:

1、保持中医药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经过五千年历史长河的淘选,时至今日中医药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育、科研、生产流通为一体的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她是继承与创新的辨证,传统与现代的统一,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科学内涵。她所具有的整体医学特征、辨证论治思想更显示着自身的科学与哲理。因此,在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时,应充分考虑这些特点。对学习中医基础理论,提高临床治疗水平,中药研究、开发、生产流通的监督,进行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保证中医药整个体系的完整性,又使中医药各个学科有相对独立性,在完整性中协调,在相对独立性中发展,使管理有利于提高中医药水平,有利于全面发展中医药。 2、尊重中医药治疗手段的多样性

中医临床上讲究辨证施治,治疗方法多种多样,如:中药方剂、针灸推拿、按摩、拔火罐、小针刀等,而针灸只是其治疗方法之一。目前,由于中医药在某些

国家还没有得到全面发展,其表现形式多数以针灸为主,所以,使有些不了解中医的人们误以为针灸即为中医,这实际上是对中医一种不全面的认识。针灸是中医的一部分,它与中药方剂治疗疾病理论体系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治疗手段不同,针灸作为中医的一个学科可以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但不能脱离中医药整个学术体系。因此,在对中医的规范化管理中,在保证中医药完整体系的前提下,可以尊重各学科的相对独立。 3、

中药来源广泛,成分复杂,多数来源于自然植物,但同时也使用部分动物性、矿物性物质。中药的应用原则、使用方式和作用机理与西医的化学合成药物完全不同,管理上也应与西药有所不同。目前由于国际上缺乏对中药的规范化管理法规,出现了一些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不良反应的案例,因此必须大力宣传中医基本理论,要求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合理使用中药,根据中药特点建立研发、生产、流通的标准规范,使中药在医师指导下更加安全有效、稳定可靠。

总之,我们欢迎和支持各国对中医药的立法,使中医药得以规范化管理。为此,我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愿在这方面加强与各国政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相互间的理解与支持,共同为中医药的规范化管理做出努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