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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险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路径探讨

来源:九壹网
信用保险为中小企业融资的路径探讨 祝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虽然信用保险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和潜力,但信用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相对滞后的水平,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政策以及立法支持滞后,市场化运作不足,社会认知有限等原因导致我国信用保险为中小企业融资受阻。本文从信用保险的涵义入手,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保险及其具体作用,并就信用保险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发展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信用保险中小企业融资

一、信用保险的涵义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主要功能在于保障企业的应收帐款安全,用以承保债务人因破产、违约不履行债务或者政治因素等造成的风险。信用保险融资是以应收账款的权益作为融资基础,通过对建立在投保人资金实力和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偿付能力的全面分析,在投保人投保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融资银行的前提下,银行针对投保人的真实销售行为和确定的应收账款金额提供的一种信用贷款。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保险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保险,实质上是银行、保险公司和中小企业三方的博弈过程。为了便于比较信用保险参与融资,在此对各方的收益进行量化,并假设如果没有信用保险参与,中小企业只能从银行获得少量的贷款,而获得贷款后中小企业能够更好的盈利。那么,假定在信用保险的参与下,银行、保险公司

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总效益为100,在没有信用保险参与的情况下三方的总效益为40。据此对不同的选择组合的收益进行赋值,如下图所示。

矩阵1矩阵2可以看出,在信用保险参与的情况下(矩阵1),若银行要求企业投保并且企业也愿意购买信用保险,矩阵1中中小企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总收益100按50,30,20分配;若银行没有要求企业投保而是企业主动购买信用保险的情况下,由于应收帐款的等级得到了提升而获得了优惠利率,从而总收益100按照60,20,20分配,企业获得的收益更高。

银行相对减少了一定的收益。而在银行不要求企业购买信用保险且企业也不投保的情况下,企业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银行收益也随之下降,总收益40按照30,10,0进行分配;在银行要求企业购买信用保险但企业拒绝的情况下,银行会降低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提高利率,使得企业的收益下降,银行的收益略有上浮,总收益40按照25,15,0进行分配。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无论银行要不要求购买信用保险,企业都会选择投保获得收益50或60而不会选择不投保(收益25或30)。

同理,无论企业是否投保,银行也会要求企业投保获得收益30或者15而不是20或者10。在信用保险不参与的情况下,除了当银行要求投保企业拒绝的时候,情况如矩阵1的最后一种情况,总收益40按照25。

15,0进行分配,其余均按照30,10,0分配(矩阵2)。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如果信用保险不参与到这一融资关系中,保险公司就无法获得收益,因此保险公司也会基于利益最大化需求选择参与其中。所以,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银行要求购买信用保险而企业也愿意购买且保险公司(信用保险)能够参与到融资过程中,三方的收益达到了最优和均衡。这为信用保险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理论和市场化的基础。

三、信用保险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第一,信用保险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扮演风险分担的角色,降低了融资的信用风险,将应收帐款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并提前从银行获得应收帐款的收益。第二,信用保险的开展有效地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信息优势,通过专门的风险管理渠道和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作出正确的风险评估和信用额度决策。

从而为应收帐款的回收提供保障。第三,分散银行等贷款机构的风险。

释放其放贷积极性。通过信用保险渠道,可以有效的将风险分担到保险公司,大大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使得银行更愿意放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第四,通过信用保险融资。

将应收帐款作为新的抵押物品利用起来,可以有效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四、信用保险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发展路径一要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政府应积极引导市场经济参与各方遵守

市场经济规则,维护贸易秩序,减少恶意拖欠等不正当经济行为。同时,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借助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整合金融机构、税务、工商、法院、资信机构等部门,建立较为完整的针对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并按照市场运行规则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开发新的评级模式和评级产品。完整而有效的信用信息能减少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更利于金融机构作出有效的判断,也为中小企业的贸易提供便利,还能够避免在承保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挑保现象和保险责任中的道德风险。在法律体系方面,政府也应明确信用保险的地位,出台具体的指导细则,严格监管,在保费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引导符合政策的产业积极投保。

二要加强制度和产品创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信用保险模式,融合信用保险内部的不同险种、担保等创新承保模式。在产品方面,须积极开发新的信用保险品种,针对融资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的品种,针对新兴产业、高兴技术产业、环保产业、涉农产业等在产品开发上下工夫,使之符合行业交易习惯和行业特点,以满足此类新发展、规模有限、优势暂不明显的行业的融资需求。保险公司应认识到,信用保险的开展不仅是一个盈利点,更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国家政策的重要社会责任。

三要加大开放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投保人门槛。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政策的开放密不可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扶持专业化保险机构开展信用保险业务,更好的融入信用保险市场中,增大整个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分散其承保风险,对于信用保险的开展和深化有

着巨大的作用。市场的逐步开放也能培育出更加制度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

提升保险公司经营水平,增加信用保险险种的开发,提高保险公司效益。市场化的运作能弥补政策性机制的某些不足,提高市场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信贷风险,更加促进中小企业通过信用保险进行的融资活动。对于被保险人的选择上,保险公司应在政策的支持下适度放宽对中小企业的限制,对市场潜力较大、资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不应仅从营业收入、规模等有限的几个因素进行调查和授信,而应从更长远、更全面的角度予以支持。中小企业对信用保险有着实际的潜在需求,在保费厘定、不同风险甄别、行业习惯上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承保门槛来拓展市场、支持中小企业投保。

四要加强合作沟通,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保险公司应在对自身风险监控的同时,积极寻求与外界的合作。可以利用好再保险工具,通过保监会的推动适度推进信用保险的再保险承保,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分散,达到扩大承保能力、减少潜在损失的目的。同时,保险公司应加强同银行的合作、与投保人的沟通,以防止被保险人投保后放任风险。

银行坐视不理、放低信贷要求等道德风险,适当设定赔付比例和免赔额以实现风险共担。

五要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信用保险功能的认知度。宣传力度的不足让很多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错失了信用保险这一有效的融

资工具,尤其是当企业面临资金压力愿意付出保费作为融资成本的时候。

对待信用保险也应向其他金融产品一样,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普及信用保险知识,开展针对特定行业的企业、特定地区的企业的专项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乃至全社会对信用保险在风险保障和融资方面巨大作用的认知。

参考文献:

吴育新,郑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几点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10,(8).作者简介;祝立,本科,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系统运营师,研究方向:金融学。

48财税金融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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