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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工作制度

来源:九壹网
少先队工作制度 一、基本任务

少先队组织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要求,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奋学习,锻炼身体,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品德和诚实、勇敢、活泼、团结的好作风,使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建设

1.学校根据办学规模设立一个或多个少先队大队部,大队部设1名大队辅导员,负责管理大队工作;中队设1名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中队各项工作。 2.对达到入队年龄的少年儿童进行浅显易懂、生动形象的队前教育。严格按照《队章》要求,及时吸收适龄儿童入队,并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3.依照《队章》,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机构,配齐队干部。

4.实行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召开一次队干部例会,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

三、辅导员配备、培训、考核

1.选派有一定少先队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少先队工作,掌握教育基础理论和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的优秀教师担任大队(总)辅导员;选派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年轻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每学期根据上级团委、少工委和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2.学校要定期对辅导员进行以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方法、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

3.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条例》,并按《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中队辅导员由大队部考核,大队(总)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或上级团委、少工委考核。

四、阵地建设

办好生动活泼、内容适合的板报、橱窗等学习园地和文化长廊;办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开辟或建好校外德育活动、实践活动基地;经常对少先队员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

五、少先队活动

1.根据上级团队组织的要求,结合队员生理、心理特点;联系学校和社区实际,不断创新载体,活化形式,开展丰富多采的少先队活动,形成特色。

2.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小队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

六、表彰奖励

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适时组织对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少先队队干部选举制度

少先队干部根据队章的要求,每一学年选举一次,一般在新学期或新学年开始时进行。队干部都是由队员竞选产生。

一、选举条件:

能以身示范。就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队员。在学习、生活及工作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并努力要求自己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学有专长,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的才能。

二、少先队干部的选举方法

1、选举前,首先由各队员自我推荐,然后由中队推荐确定大、中队、委员候选人。 2、中队委员候选人在选举前要编一份小报自我介绍。

3、召开选举大会,先由上一届队委总结工作,并请队员提出批评意见,然后由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最后进行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

4、选举次序:一般是先进行大队委改选,然后再进行中队委员的改选,最后选小队长。

中国少年先锋队入队仪式

入队仪式应当庄严生动,简单朴素。

入队仪式由共青团组织的代表或少年先锋队大、中队长主持。仪式开始。

程序如下: 1.全体立正。 2.出旗。(鼓号齐奏,全体队员敬礼) 3.唱队歌

4.宣布批准新队员名单。 5.授予队员标志。(授予者双手托红领巾授予新队员。新队员双手接过,放在颈上,授予者给新队员打上领结,接着互相敬礼)。 6.宣誓。(由仪式主持人领导,读誓词时举右手) 7.共青团组织的代表和辅导员讲话。 8.呼号。 9.退旗。(鼓号齐奏,全体队员敬礼) 10.仪式结束。

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常见的几种制度有:

1.队干部选举制度。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这是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当家做主教育的一种制度。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

2.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3.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4.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学校、听课、实际操

作、现场观摩等。

5.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活动制度。小学少先队的活动一般要求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内容不要繁杂,要注意年龄特点。

8.小队生活会制度。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

9.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10.阵地教育制度。阵地是少先队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利用阵地(小家务)对队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工作,让他们在管理中学会必要本领。这些固定的、不可缺少的活动阵地会使队员们实实在在地感到少先队组织的存在,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满足队员的各种兴趣、要求,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及对组织的责任感。除以上制度外,还有值日中队制度、队干部民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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