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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罚制度

来源:九壹网
教师奖罚条例

为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心,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教师要严格靠班,随时跟踪幼儿活动,视线不离幼儿,确保幼儿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带班教师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没发生安全事故每月每人发安全奖20-50元。 二、迟到早退一次各罚款5-10元,无故缺班每天罚款50-100元,并扣工资30元;请假每天扣工资30 -50元(请假须提前一天有效,每月请假超过一天的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月奖金全部扣除);上班期间接打电话、接待外客,每次罚款5-10元;缺席幼儿园组织的教研、学习听课、会议等活动的,每次罚款10-20元;每月没以上几点发生的奖金20-50元。

三、下班后发现电视、DVD、空调、电灯、窗户、门、水龙头不关,每次罚款5-10元;玩具教具不收理或损坏每次罚款5-20元;卫生不清洁,留死角,桌椅不干净,每次罚款5-10元;一个月没发生以上几点的奖金20-50元。

四、教师关心幼儿园,对幼儿园尽心尽责的,有幼儿园是我家精神作为的,每月奖金30-50元;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金100-200元;优秀活动组织奖每学期每人100-200元(课间活动、活动组织、幼儿在园期间卫生清洁等)。

五、教师必须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的一次罚款10-20元;学期结束通过评比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发奖金100-200元,不能完成学期计划的扣工资100-200元。

六、上课不规范、不认真,教学质量差,无教案上课,不按课程表上课,上课不讲普通话的,每次罚款5-10元;不服从分配,不接受园长安排任务,严重体罚幼儿,每次罚款20-50元。

七、对家长态度不好,与家长发生争执,经查实罚款20-50元;因教师未尽到责任造成家长不满而转园,罚款100-200元。

八、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影响教师及幼儿园形象的罚款50-100元。

九、需辞职的教师,必须在学期结束一个月前呈交辞职报告,学期结束后,经园长批准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园,否则扣一切工资,压金奖金等待遇(其他时间段不准辞职)。

十、全学年请假不超过3天的,学生家长评价好,幼儿没有较大安全事故,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学年结束奖励200-400元。

小博士幼儿园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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