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贯彻落实, 牢固树立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把教育评价改革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建立普通中小学校办学基本规范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 通过市级对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学校的督导、县市区教体局对辖区所属中小学校的督导,层层压实任务、落实责任,指导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每一项指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创设办学立场鲜明、教育质量提升、学校管理科学、校园环境优美、学生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学校。
二、
(一) 工作机制
1. 市教体局对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将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规范纳入市教体局对县市区和市属学 校教育督导考核范畴,考核情况随时反馈,立查立改,每次 督导结果累计为年度考核结果,按权重计入对县市区教体局和市属学校年度考核成绩。市教体局公布学校违规办学举报电话,随时接收、处理群众举报,违规情况一并计入对县市 区和学校的考核。
2. 县市区教体局对辖区所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县市区教
体局要加大对辖区所属学校规范办学的督导考核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监督。县市区教体局 要主动查处学校违规行为,查处数量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教体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督导内容
1.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 办学理念体现党的教育方针,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 党组织建设健全,发挥作用明显。
2. 坚持德育为先。学校制定德育工作方案;有落实“课程德育”(即将德育内容细化到各个学科课程)和“生活德育”(即学校和生活中体现德育内容)的措施;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心理健康教师;每学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识别和干预。
3. 完善学校治理。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并每学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建立家长委员会,并每学期召开至少1次会议;严禁任何商业行为进校园;禁止学生手机带入课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学生。
4. 打造学校文化。学校“一训三风”(即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创作有校歌、校徽、校旗;校园做到绿
化、美化、人文化;常态化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5. 强化体育锻炼。体育课按国家课程方案足额开设;有引导学生课间出教室的措施做法;制定近视防控工作方案;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达1小时;学生每人掌握1-3项运动技能。
6. 增强美育熏陶。音乐、美术课程按国家课程方案足额开设;每年举办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学生每人掌握1-2项艺术技能。
7. 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建立学生值日制度;制定家庭劳动清单;设立并开展校内外劳动实践教育活动。
8. 规范招生行为。建立学生辍学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按照市、县教体局招生意见开展招生工作;初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
9. 优化教学方式。落实执行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全开足课程;每学期课程表向社会公开;不存在超前、超纲教学问题;班级配备现代多媒体教学设施;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 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10. 加强作业管理。建立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禁止布置重复性
和惩罚性作业;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禁止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让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现象。
11. 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组织统一考试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不得超过2次;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
12. 规范教材教辅征订。坚持在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目录 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
13. 规范作息管理。每天睡眠时间满足:小学生不少于10 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 9 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 8 个小时; 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 7:30,高中不早于 7:00;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 7:00, 高中不早于 6:30;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 21:30;学校不得利用晚自习和节假日统一组织上课;不得将自习时间分配到具体学科现象。
14.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 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应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开展 常态化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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