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是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为了完成一个既定的目标,通过特殊形式的临时性组织运行机制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充分利用既定有限资源的一种系统管理方法。我国理想的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模式应包括如下内容。
界定阶段
项目的界定直接影响项目是否能够实施,因此在界定时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要求统一思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着重分析:要不要整理;整理的范围;有哪些重点难点的问题需要解决。提出申请,到有关部门了解整理区是否符合各种规划。划定项目区范围,对项目区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测绘,统计整理区各地类面积,明确土地使用权属。土地测量单位的选择应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区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做好衔接工作,防止界定的项目区土地被移作他用。
计划阶段
计划阶段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可行性研究完成项目的立项。为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做好大量的工作。
要对项目管理者进行构思确立。项目区地理位置的差异性决定了项目区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人员的不同,因此,对每个项目的建设管理者要进行选择(主要指监理单位的选择和随项目区所辖的乡、村变化而对管理者进行的选择)确立。
要做好前期政策处理工作。因项目实施内容与政策处理关系密切,若政策处理得好,实施内容能按计划完成;否则计划会落空。因此,政策处理能否到位,将直接影响项目能否可行,直接影响施工的进度。
专业内容的筹备工作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可根据村里的要求,通过乡一级政府确认,按土地利用的现状,通过土地的勘察、测量,计算出土地利用分类面积,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供依据,落实编制人员或单位,编制出可行性方案,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邀
请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确定项目的立项与否。
项目确立后,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申报的程序负责申报立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实行公告制,以增加项目建设的社会透明度,也可增强群众监督的力度,避免暗箱操作。
由实施管理者通过招投标选择规划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规划设计。而后根据规划和预算由乡(镇)组织,向工程单位公开招标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参加投标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由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报名单位的资质。标段以行政村为单位。
由项目实施管理者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工程监理单位,并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理。
加强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编制规范标准的合同文本格式,签订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条款。由项目实施管理者与测绘部门签订测绘合同,与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负责项目的建设监理合同。由项目实施管理者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加强权属的管理。各村根据土地整理区的范围,按权属面积登记造册,并作为权属管理的依据,以确保所有权或使用权者的利益,防止产生因土地整理而引起的土地纠纷。
确定投资方案和项目建成后获得的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加强指标管理。按“谁投资,谁获益”原则进行指标分配:由县级财政全额投入建设的项目,获得的指标全部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集中管理;按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统一安排使用,批准使用时收取的折抵指标成本回收款全额给财政;由乡(镇)级财政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额投入建设的项目,获得的指标,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中管理,该乡(镇)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非农建设项目审批需要使用指标时优先安排,若不需使用该指标或指标有多余时,可以通过经济杠杆调剂给其它乡(镇)或县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由县(市)级财政、乡(镇)级财政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合作投资建设的项目,获得的指标可按投入的比例进行指标分配,或通过经济杠杆进行分配,指标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集中管理和安排使用。
加强新增耕地的管理。通过土地整理后增加的耕地面积原则上由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也可由村一级集体组织在补足建设中占用的耕地使用权者的面积后,集中承包给经申请的承包者经营者。
实施阶段
在项目的实施阶段主要是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工程进度的管理,及时支付工程款,同时要通过一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来规范管理工作。
工程进度管理。在招标投标时要求施工队伍在标书中详细编写出施工组织设计和保障措施,编好网络图;开工前落实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监理可通过对这些措施的落实情况来控制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管理。由国土资源部门制订出土地整理规划与设计规范、土地整理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和监理规范。各省、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这些规范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凡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标准的,监理有权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返工。而对监理不力的监理单位,国土管理部门有权撤换,并追究其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资金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控制资金投入和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经评审论证后的规划设计、投资概算进行投资控制,以避免盲目的和被动的追加投资,给投资者造成压力;资金的拨付、使用按资金使用制度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总的原则是按合同执行。在支付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结算支付申请表,按合同规定开出正式发票,并附工程量清单。经各村负责管理的人员签字确认完成的工程量,送所在乡(镇)负责管理的人员签字,报监理公司认定。监理公司认定后出具工程款支付凭证,再报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从财务直接将工程款划入施工单位账号。这样既能保证资金能及时安全到位,又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制度管理。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使项目管理走上一条规范的道路,因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很重要和必要的。在项目实施阶段应建立以下制度:
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实行项目法人制可以按项目落实管理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较快地处理遇到的一些问题。目前我国的管理方法是行政式的,比较麻烦,需逐级上报,层层鉴字,一张单子多至7、8个人签字,少则3、4个人,时间需要1—2个星期,甚至更长。这种管理方式效益很低,往往会耽误工期,造成机关作风拖拉。因此,实行项目法人制是很有必要的,由项目法人对该项目负完全责任,由项目法人全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出了问题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承包单选择实行招投标制。对项目的地形面积测量、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使项目实施全面走向社会化、市场化管理,同时也可避免选择承包单位时出现腐败现象。
项目实施实行合同制。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经招投标确定的各个承包单位,全部实行合同制,工程建设的工期及质量目标、工程价款的结算及奖惩措施、拨款的方式及纠纷的处理都要依据合同来执行。
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实行监理制。目前负责管理土地整理工作的人员都是一些行政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如何控制都不懂,对一个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
坏只是通过视觉来判断,这样就会给工程质量的控制管理留下漏洞,工程建设的质量就难以保证。通过监理,并按监理规范进行监理,既可以大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又可以大大减轻来自外界对国土资源部门的压力。
验核阶段
项目竣工实行验收制。项目建设竣工后,必须组织各级验收核查和整改工作。首先由施工队组织自验,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自验合格后,再由监理方进行初验,提出核查意见后由施工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由县级土地整理验收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再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终验。
资金结算实行审计制。凡竣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资金的结算必须通过审计单位审计后再进行结算。经审计可以避免浪费国家或地方投入的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资金使用实行监督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是否按合同执行,资金的使用、拨款的方向是否正确,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必须接受财务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和不符合支付渠道拨付的款项,财务有权拒付,以确保资金能及时、安全到位,防止出现差错而引起纠纷。
交付阶段
项目完成后实行交接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举行交接仪式,建设管理告一段落,由业主负责对项目的运行进行管理。以便明确界限、时效,从交接的那天起计算质量保证的期限。
工程实行质量保证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要看运行的结果如何,因此必须实行质量保证制。施工单位在结算工程款时,投资单位应扣留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发现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无偿负责修复,否则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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