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在郑州召开全省贫困县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及全省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精神,通过政策宣讲、答疑释惑、互动交流,切实提高各地运用国土资源脱贫攻坚政策能力。副厅长、党组成员余纪云,厅副巡视员王文卿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
使命感,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要务来抓;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券交易、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落实等工作;省厅相关处室要加强沟通、跟踪服务,指导有关市县用好国土资源政策,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调整、用地保障、占补平衡等脱贫攻坚中遇到的各类涉土涉矿问题。省厅党组将派出9个调研督导组,深入
贫困县查找在政策落实和作风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希望各地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就国土资源支持保障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全省53个贫困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省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等120多人参加会议。
查处情况:1. 2017年5月,兰考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29786元已执行到位。2. 兰考县监察局决定,对负有监管职责的三义寨乡乡长肖峰,给予记过处分。3. 三义寨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吴庄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4. 兰考县国土资源局将该公司法人黄红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批准,违法占用滑县上官镇谢寨村集体土地28.5亩、郭固营村集体土地30.4亩,建设豫丰门业制门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2017年4月,滑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 对违法行为处以的1177163.70元罚款,已全部到位。3. 上官镇给予谢寨村党支部书记谢国卿、郭固营村村党支部书记王善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 上官镇政府给予副镇长杨立权调离原工作岗位处分,给予谢寨村村委主任谢建英行政记大过处分。5. 滑县国土资源局给予上官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崔国社免职处分。6. 目前,该宗地规划已调整,并按增减挂钩项目报批。
政府给予非煤站站长汪海波诫勉谈话、非煤站工作人员宋军国行政警告处分。3. 新安县国土资源局给予石寺监察中队中队长高富强诫勉谈话、中队工作人员李鹏行政警告处分。4.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决定给予公司护矿队队长、资源管理科副科长郭会宇行政警告处分。
八、邓州市宏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基本案情:2015年7月,邓州市宏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以每年每亩3000元的价格,违法租赁邓州市古城街道办解放居委会刘东组土地31.79亩,其中耕地23.8亩,建设农业机械加工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1. 邓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2. 2016年5月,市公安局已对企业当事人张明端依法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公诉,已移交至市人民法院判决。3. 对负有监管职责的2名分包该辖区的执法人员耿东生、梅亚彬,市检察院以渎职罪立案侦查。十一、南召县崔春青山灰岩矿(现资源整合为衡青建筑石材有限公司)无证采矿案
基本案情:南召县崔春青山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号:C4113212010127130100678),2017年期间,在南召县白土岗镇青山村违法开采建筑用灰岩矿206583.2 立方米,违法开采面积为23.93亩。
查处情况:1.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没收该公司非法所得52.47万元,并处罚15.741万元。2. 该矿违法采矿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3. 南召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白土岗镇副书记曾祥杰党内警告处分。4.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决定给予局监察队队长孙浩、白土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刘延、原监察队队长余涛、原白土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小兵行政警告处分。
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铝矿越界采矿案
基本案情: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铝矿(采矿许可证号:4100000120490),2017年期间,在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与贾沟村交界处越界违法开采铝土矿,越界采出矿产品1048立方米,违法占用土地4.48亩。
查处情况:1. 新安县国土资源局没收该公司采出的矿产品1048立方米,对其越界开采及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行为共计处罚10.9万元。2. 新安县石寺镇
九、滑县上官镇谢寨村郭高峰违法占地案
基本案情:2015年10月,郭高峰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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