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南平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确保比全国提前三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决定性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南平市“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对南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根据《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南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 年)》《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30 年)》、、《武夷新区发展规划》编制,主要阐明南平市未来五年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土地宏观调控、土地用途管制和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本规划的范围为南平市行政辖区,面积约为26280平方公里。 本规划的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主要成效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资源利用概况
据南平市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南平市土地总面积2627967.49公顷,其中:农用地2482060.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45%,建设用地66585.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未利用地7932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2%。
(1)农用地 ——耕地
全市耕地面积234981.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4%,其中水田227566.8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6.84%;水浇地706.6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31%;旱地6708.0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85%。主要分布在南平市中北部的河谷盆地区。
——园地
全市园地面积13716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2%,园地主要以果园、茶园为主。主要分布在南平市东北部的丘陵地区。
——林地
全市林地面积2043829.06公顷(按国土部门分类的统计口径,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不包括园地和林业部门统计口径的宜林地,下同),占土地总面积的77.77%。主要分布在南平市东北部山地区。
——牧草地
全市牧草地面积19.53公顷,主要零星分布在南平市平原地区。 ——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6606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主要分布在南平市东北部区。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6935.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其中:
城镇工矿用地:
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2919.71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0.49%。其中城市用地5218.80公顷,建制镇用地6370.95公顷,独立工矿用地1329.96公顷。主要分布于延平区、邵武市、浦城县和建瓯市等经济发达地区。
农村居民点用地:
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4015.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主要分布于浦城县、建瓯市、邵武市和建阳市等地区。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9650.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4%。其中交通用地面积12934.5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4858.12公顷(含水库水面4288.40公顷),特殊用地1857.9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延平区、邵武市、浦城县和建瓯市等地区。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面积7932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2%,其中水域面积35036.85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37563.62公顷,滩涂沼泽面积6720.62公顷。主要分布在建瓯市、邵武市、延平区和武夷山市等地区。
专栏一 南平市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 地 类 耕地 园地 农 用 地 面积(公顷) 234981.56 137166.65 2043829.06 19.53 66063.98 2482060.78 占总面积比例(%) 8.94 5.22 77.77 0.00 2.51 94.45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合 计 城乡建设用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 计 水域 滩涂沼泽 自然保留地 合 计 总 计 交通用地 46935.04 12934.53 4858.12 1857.93 66585.62 35036.85 6720.62 37563.62 79321.09 2627967.49 1.79 0.49 0.18 0.07 2.53 1.33 0.26 1.43 3.02 100 2、土地利用动态变化 “十一五”期间,全市耕地由228161.75公顷增加到234981.56公顷,五年间耕地共增加6819.81公顷,年均新增1363.96公顷;建设用地共新增3964.56公顷,年均新增704.66公顷,其中:新增城市用地3267.98公顷,年均增加653.60公顷;新增建制镇用地3164.66公顷,年均增加632.9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6974.36公顷,年均增加1394.87公顷;交通用地减少541.28公顷,减少主要是2010年度变更数据采用新的地类分类,部分交通用地划为农村道路;新增水利设施用地911.51公顷,年均增加182.30公顷。
从各类建设用地变化趋势情况看,“十一五”期间耕地增加量最大,其次是农村居民点,接着是城市建设用地、城镇用地,水利设施用地。
3、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资源丰富,人均土地、人均耕地数量居全省前列 全市土地总面积为2627967.49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1.19%,全市人均土地面积为0.8615公顷。2010年南平市耕地面积234981.56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6.85%,全市人均耕地面积为0.0757公顷,约为全省人均耕地0.038公顷的2倍。
——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土地多,土地开发利用有潜力 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6606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1%;全市未利用地面积为79321.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2%,土地开发利用仍有一定潜力。
——城乡建设用地沿河谷分布,建设用地紧张
受地形条件的影响,南平市城乡建设用地大多沿河谷呈串珠状分布,是典型的“河谷型”城市,城市发展具有“河谷型”城市发展的基本特征。即:(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随地形布置;(2)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必成为群组形态,目前具有明显的组团特征,多中心结构是城市用地空间发展的趋势和方向;(3)山地多平地少,建设用地紧张。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及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成效
“十一五”期间,南平市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注重规划的实施管理,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严格用地审批、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和加强土地利用环境管理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规划管理,提高了土地宏观调控能力
建立供给制约、引导需求机制,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和实施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主要依据的用地审批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土地利年度计划,层层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和土地利用项目规划审查制度。
(2)严格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的保护
“十一五”期间,南平市政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01203.13公顷以上,超过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任务。2006-2010年,全市耕地由228161.7
5公顷增加到234981.56公顷,五年间耕地增加6819.81公顷,年均增加1363.96公顷,耕地面积稳步提高。
(3)严格依法用地,全面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地供地。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在指标安排上有保有压,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心城市项目用地。“十一五”期间,完成新增建设用地供地审批240批次,面积3523.18公顷,涉及农转用2755.93公顷,其中耕地1178.98公顷;此外,宁武高速公路、龙浦高速公路、松建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项目用地顺利获得批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4)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推进集约合理用地,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保障发展。城镇、村庄外延扩展受到控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土地利用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5)加强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并加强耕地开发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为2074.68公顷;同期,南平市通过整理复垦开发共增加耕地面积2280公顷,连续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1)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耕地。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加上前几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较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且开发不当容易造成水土流失。随着土地整理工作的深入,土地整理成本不断提高,新增耕地比例降低,新增耕地难度增大,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
(2)城乡建设用地比较散乱
在全市工业化快速推进、城镇加速发展和经济实力得到不断壮大的同时,城市建设存在公共设施重复建设现象,城市发展方向不协调,边界地区出现争夺空间资源现象。山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散乱,近郊村庄与城镇建设区、工矿用地区混杂,“城中村”、“空心村”现象较突出。
(3)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一定压力
近年来,全市工业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理,废水排放达标率得到提高。但工业化进程加快和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环境容量压力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待加强,生态保护存在一定压力。
第二章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用地需求
第一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愈加突出
南平市政府提出:“十二五”期间,南平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比全国提前三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较大,加上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进一步加大。虽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会适当缓解新增建设用地的压力,但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项建设步伐加大,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增加。各项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耕地,而耕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耕地后备资源的减少,耕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难度大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实现城镇内部空间的协调整合和城乡统筹,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出更高的要求。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间、区域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
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为土地资源优化整合创造条件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全市的资源、环境问题得到重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保护资源、节约集约资源、利用资源,土地科学合理利用逐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有利于加强土地的宏观调控,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二、日趋完善的基础设施为土地利用拓展提供重要支撑 “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加快构建以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铁路为主轴线,以港口、航空港为辅的立体型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畅通对外的联结通道。不仅强化了以南平中心城市为核心、各县(市)城区为依托、小城镇为基础的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城镇体系,加强了与“长三角”、“珠三角”的联结度,极大地拓展全市土地利用空间。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了土地利用效益的提高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将不断增强,有助于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利用关系的协调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四、统筹城乡发展为解决土地利用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 随着农村居民点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顺利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我市总体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这为我市加大对土地利用和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有利于增加对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复垦特别是村庄整理的投入,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有利于推动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
五、“海西”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我市土地利用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发展平台。海峡两岸关系出现新的转机将有利于我市进一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开放带动,促进我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节 土地需求预测
一、农用地需求预测
农用地“十二五”期间需求预测主要依据已经通过省政府批复的《南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文本)。按照规划文本所确定的农用地指标(见专栏二),结合南平实际情况确定到2015年南平市农用地指标。我们通过加权平均修正,得到2015年南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5120公顷(337.6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196100公顷(294.15万亩),园地面积为78200.00公顷(117.30万亩),林地面积为2093682.20公顷(3140.52万亩)。
专栏二 南平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农用地) 指 标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园地面积 林地面积 2010年 226720 196100 78000 2093682.2 2020年 223520 196100 78200 2093682.2 2015年 225120 196100 78200 2093682.2 二、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建设用地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发挥着重要的承载作用,是人类从事非农产业经济活动的基本场所。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的增加是一系列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如人口数量增加、GDP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城镇化水平提高、人均收入提高等。以下将根据前述人口及
城镇化水平预测的结果,以及各主管部门提供的预测资料,同时参考南平市“十二五”规划项目等资料,对“十二五”期间南平市各建设用地的需求采用结构法进行预测。
本文采用人均指标法对城镇(含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预测,而对于独立选址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经过对各相关用地部门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的了解,采用项目需求累加的方式进行预测。同时,充分考虑当前国家宏观土地政策和南平市市情,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在统筹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十二五”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南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 年)》《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30 年)》、、《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本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相关预测数据,对预测结果进行修正,得到最后的建设用地预测值。以下是对各类建设用地的具体预测情况。
1、城镇工矿用地预测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土地利用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城镇(含工矿)建设用地无论从面积上还是从构成上都将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合理化,城镇化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城镇人口相应增长,城镇工矿规模将不断扩大。
城镇(含工矿)用地规模计算公式如下:
Su=P ×R ×Au/10000
式中,Su—规划期城镇(含工矿)用地规模; P —规划期人口总规模; R —规划期城市化水平;
Au—规划期人均城镇(含工矿)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2010年南平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合计达12919.71公顷,另外由于统计口径原因,加上原统计到农村居民点中的部分工矿用地约3000公顷,因此2010年南平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总共为15919.71公顷;城镇人口共130万人,人均用地为122.45平方米。根据前文提到的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及允许调整幅度进行双因子控制,预设2015年南平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33平方米,以及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预计的2015年南平市总人口271万人,城镇化率57.5%,预测南平市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0719.71公顷。与2010年15919.71公顷相比,全市2010-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总量为4800公顷,依据历年城镇工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的比例和发展趋势,预定规划期城镇工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的比例分别为85.00%和32.00%,进而预测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为4200和耕地为1500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预测
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的方法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需求量的预测方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所采用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相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计算公式如下:
Sr=P ×(1-R )×Ar /10000
式中:Sr—规划期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P —规划期间人口总规模;R —规划期间城市化水平;Ar—规划期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2010年南平市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为34015.33公顷,扣除原统计为农村居民点中的3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故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为31015.33公顷,农村人口为130万人,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为238.58平方米。规划期间农村人口是减少的,但考虑到城镇化发展速度,农村人口居住的两栖性和南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参照《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2015年农村人口人均用地指标有所降低,预定人均用地指标分别是230平方米,201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26490.25公顷。综合考虑十二五期间,用地需求和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情况,将预测结果修正为30000公顷。
3、交通用地预测
在规划远期2020年前,构建出较为完善的高速公路网,北承浙江、上海,南接福州,西连江西、三明,东接宁德的出省、市高
速公路通道,实现南平市与沿海城市和内地城市的对接,进一步拓展南平市经济发展腹地和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建设宁武高速公路、龙浦高速公路、松建高速公路,以及合福铁路客运专线(南平段)、向莆铁路(南平连接线)、浦建龙梅接南平段铁路支线、南三龙铁路、衢宁铁路(南平段)、南平城区铁路改造等铁路建设工程。动工建设京福高速公路、南平绕城高速公路、邵光高速公路、延顺高速公路等。根据交通部门规划发展前景预测,规划期内拟建设的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与具体用地需求情况可以预算,2010-2015年交通运输项目新增建设用地1700公顷,占用农用地1500公顷,其中耕地550公顷。
4、能源水利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预测
南平市境内溪流密布,雨量充沛,水力资源丰富,全市水力滋养理论蕴藏量为387.4万千瓦,可开发利用的水力资源为150.1万千瓦。“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了水力资源的开发力度,近两年,全市电力资源紧缺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加大电力资源的开发力度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水利部门编制的有关《流域综合规划》和电力部门编制的《电网规划》,2015年以前,闽北火电厂、邵武火电厂、新建500千伏变电站项目要相继建设,根据水利部门和电力部门的具体项目规划预测,2010-2
015年能源水利设施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800公顷,占用农用地700公顷,其中耕地300公顷。
5、旅游用地需求预测
南平市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著名的武夷山双“世遗”景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家自然保护区等旅游资源,拥有150多个景点,发展旅游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南平市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业收入也得到了一定的增加。为了进一步扩大旅游项目和旅游地点,更好地适应旅游城市不断发展的需要和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做大旅游业。根据旅游部门规划和各县(市、区)预测,规划期内拟建设的旅游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与具体用地需求情况可以预测2010-2015年旅游项目新增用地400公顷,占用农用地300公顷,其中耕地150公顷。
6、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量预测结果
据以上结构法预测,规划期南平市各类建设用地的新增量预测结果和规模预测结果分别见下专栏三、四。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均为增加值。
专栏三 南平市规划期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预测结果 单位:公顷 2010-2015年新增用地 项目 总计 农用地 其中 其中耕地 城镇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能源水利设施用地 旅游用地 合计 4800 1700 800 400 7700 4200 1500 700 300 6700 1500 550 300 150 2500 专栏四 南平市规划期各类建设用地规模预测结果 单位:公顷 年 份 城镇工矿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能源水利设施用地 旅游用地 建设用地规模总计 2010年 15919.71 31015.33 12934.53 4858.12 1857.93 66585.62 2015 20719.71 30000 14634.53 5658.12 2257.93 73270.29 第三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目标,紧紧抓住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契机,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
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资源支撑, 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妥善处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紧紧围绕实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战略,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城乡区域发展用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省重点工程、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教育、科技、卫生事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各类用地需求,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保护转变。按照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农用地相统一的要求,保证经济发展必需的用地,控制和引导建设用地的规范与布局。
二、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力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模式,盘活存量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向外延扩张,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土地供应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促进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耕地得到严格保护,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得到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土资源信息化体系基本建立。
二、具体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到2015年,全市力争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40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500公顷以内。到2015年全市耕地总面积不少于22512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96100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目标
规划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73270.2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0719.7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719.71公顷;基础设施等其它用地规模22550.58公顷。在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77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6700公顷,占用耕地250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达到133平方米/人。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加强水源、生态林以及自然风景区保护,全面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3.54%以上(按林业部门统计),园地面积为78200.00公顷(117.30万亩),林地面积为2093682.20公顷(3140.52万亩)。
专栏五 南平市“十二五”土地利用主要指标 指 标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2015年耕地保有量 2015年基本农田面积 2015年园地面积 2015年林地面积 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015年基础设施等其它用地规模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2011-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011-2015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011-2015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生态指标 森林覆盖率 4000 133 73.54% 6700 数量 不少于225120 不低于196100 78200 2093682.20 73270.29 50719.71 20719.71 22550.58 7700 2500 第四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守225120公顷耕地保有量底线和1961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红线,加大耕地整理力度,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化农业建设。
第一节 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科学调整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划一定比例优质耕地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共同构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的划定调整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现有基本农田总体布局基本稳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对现有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划定。各县(市、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前提下,根据规划确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所需占用的基本农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二是保护优质高产良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三是保持基本农田数量不少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质量不低于原有质量等级。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区的耕地和已通过验收的省级土地开发新增耕地,可以补划为基本农田。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和巡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体系。
第二节 严格控制耕地的减少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强化各类工业园区、产业组团的优化整合,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加大灾毁耕地复垦力度、推进灾毁耕地复垦复耕 加强耕地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损毁程度。加大受灾耕地的复垦力度。推进灾毁耕地及时复垦复耕。
——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
农业结构调整要因地制宜,尽量少占耕地。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和市场经济手段,提高耕地利用效益,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的方向发展,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
——加大灾毁耕地复垦力度
2010年6月,南平市遭遇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辖区内多个县市耕地受到严重损毁。为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大力开展灾毁耕地复垦复耕,降低减少量。根据耕地损毁程度,制定相
应的耕地复垦措施。对灾毁损毁程度不大,群众可自行复耕的,及时组织群众开展复耕;对灾毁程度大,需要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复垦的,实施灾毁耕地复垦项目,尽快完成灾毁耕地复垦。
第三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根据省上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制度具体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编写市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以土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土地开发。规划期间,全市补充耕地不低于8100公顷。
——大力推进土地整理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十二五”期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800公顷。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全市土地开发主要是针对荒草地的开发。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二五”期间,通过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800公顷。
——推进旧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十二五”期间,南平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南平实际,制定挂钩年度实施规划。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整体推进,规范有序,以民为本”的原则,重点对农村空心村、空心房、危旧房及其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农村宅基地复垦新增耕地指标用于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让收益反哺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重点对采矿、砖瓦窑、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十二五”期间,通过旧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400公顷。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力度。通过土地整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节水灌溉
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沃土工程、旱片治理工程和建设工程,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质量。
第五章 统筹安排建设发展用地
按照南平市建设海峡西岸绿色腹地的战略部署,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城乡用地空间管制,推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调整城乡用地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节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配置
——加强城镇用地区域调控
坚持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优化配置各城镇建设用地,提高小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统筹优化城镇用地,
按照区域产业布局和功能区划要求,促进各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发挥城镇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优化工矿用地布局和结构
合理制定区域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用地,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促进产业链的形成,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鼓励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产业升级和用地结构优化。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的原则,着力改变工矿用地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用地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
——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为目标,符合人口与经济增长要求,合理调控城镇和工矿用地增长的规模和时序。
第二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坚持农村“一户一宅”制度,禁止新增宅基地违反规划和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已存在的住宅布局
凌乱和超标准用地问题。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以提高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为目标,按照依法依规、规划先行、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农村居民点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保障能源产业用地
积极发展电力,完善输配电网体系,扩大电网规模,优化电网结构和加强电站建设,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
——统筹安排交通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重点建设高速公路,配套建设省道、县道和各类连接线,完善铁路网建设,
严格工程建设用地标准,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强水利设施的规划选址和用地论证,优先保障重点水利设施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保障以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的农村水利设施用地,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
第四节 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鼓励综合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研究制订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办法,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实现土地的立体开发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多层工业通用厂房。合理有序实施闽江流域滩涂的开发工程,有效增加建设土地空间。
第六章 大力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围绕节约集约用地的战略要求,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途径,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第一节 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使用土地。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规模、速度和时序控制。科学安排建设用地,保障市级以上的重点项目用地和工业园区用地,优先保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统筹安排其他社会事业用地。规划期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700公顷(11.55万亩)以内。
第二节 盘活城镇闲置低效土地
加大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的挖潜利用,采取限期开工、收取闲置费、依法收回、统一收回等措施盘活存量用地。规划范围内现有工业用地的改扩建要注重内涵挖潜,结合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整合零星的小规模用地,提高容积率和土地产出率,节约集约用地,
减少新增用地。引导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置换,提高城镇用地的综合效益。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第七章 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
南平市是福建省西北部的天然屏障,具有多种重要的生态功能。围绕全省建设闽北绿色农业产业带,把南平建设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区。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促进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海峡西岸城镇群的形成。
第一节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按照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市的要求,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经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各类特殊保护区以及依法界定的生态公益林的用地,与基本农田一起,作为土地利用重点管制区域,实施特殊保护。
第二节 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按照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逐步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水源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禁止一切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活动。 支持封山育林,保护林地。鼓励荒坡地植树造林,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大松溪、建溪、富屯溪、闽江流域国土综合整治力度,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
开展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调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规划、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建设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到规划期末地质灾害的发生及造成的危害显著减少。
第三节 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及时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开展集矿山的自然、文化遗迹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休闲于一体的矿山公园建设,发挥其更大的综合效益。组织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2013年前完成对“沿江、沿路、环城”青山挂白点的恢复治理。坚决打击无证非
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第四节 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的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城市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大力发展城郊农业,建立闽北山区“盆谷”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工程
“十二五”是南平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又是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关键时期。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完善整体功能,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发展的一般性规律,逐步完善和形成“一点一线一重心”的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推进南平跨越发展和海西绿色腹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南平市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村庄整理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耕地保护、提升土地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推进武夷新区开发建设
一、范围及用地现状
武夷新区包括武夷山市,和建阳的潭城、童游、将口、崇雒、莒口等乡镇、街道,土地面积为3820km2(其中武夷山市全部乡镇、街道土地面积2813km2和建阳市的部分乡镇、街道土地面积1007km
2
)。用地范围涉及武夷山市的崇安、新丰、武夷、吴屯、星村、兴
田、五夫和建阳市的潭城、童游、将口、崇雒、莒口等5个街道办事处、7个乡镇,土地面积1939 km2。武夷新区地处闽北地理中心,自然条件优越、品牌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良好、文化底蕴深厚、发展潜力较大,辐射对接闽东北、赣东南、浙西南等地区。
武夷新区规划统筹武夷山市和建阳市发展布局,以兴田、将口、童游三大重点开发片区为启动区,按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要求,对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进行重点规划;武夷山城区(含度假区)、建阳城区的功能布局与启动区进行有效衔接,实现整合、优化、提升。武夷新区最终目标是在闽浙赣三省交界处,建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
二、“十二五”用地战略定位布局
——崇安片区(武夷山城区) 远景建设用地24.3 km2。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文教、创意、医疗卫生、商务等产业,培育新兴中心城市的文教中心、创意中心、医疗中心、商务中心。
——武夷山景区及度假区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面积79 km2;度假区向东南拓展,远景建设用地31.6 km2。调整结构布局,重点发展旅游、养生、会展等产业,培育旅游度假中心、休闲养生中心、会展中心。
——兴田片区
远景建设用地38.8 km2。重点发展现代服务、房地产及历史文化旅游展示等产业,培育新兴中心城市的市政服务中心、金融中心及历史文化展示地、生活居住中心。
——将口片区
2
远景建设用地33.0 km。重点发展物流、商贸等产业,培育新兴中心城市的交通枢纽中心、物流中心、商贸中心。
——童游片区
远景建设用地31.3 km2。重点发展装备制造、资源深加工、生物等产业,培育新兴中心城市的产业集聚区。
——建阳片区(建阳城区)
2
远景建设用地17.0 km。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机械电子、生物及相应专业市场等产业,培育新兴中心城市的商贸物流中心、产业发展中心、生活居住中心。
在规划期间,合理安排武夷新区中心城市和崇安片区、武夷山景区及度假区、兴田片区、将口片区、童游片区、建阳片区的武夷新区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格局。
第二节 耕地保护工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加强土地整理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补充耕地。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
为适应南平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遵循“积极整理、谨慎开发、注重生态”的土地开发整理方针,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实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大力加强农用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加快历史遗留废弃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恢复生产功能、鼓励多用途使用、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南平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快闭坑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
加强未利用地的调查评价,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稳步开发山坡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资源开发利用。
(一)确定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区域
——结合区域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要求,按照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对一致、且资源条件较好、分布相对集中、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原则,确定六片重点区域。
——按照生态安全优先的原则,加强对空间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好的投资环境和基础建设条件的地区进行重点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专栏六 南平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布局 区域名称 县(市、区) 水口库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整理、开发、复垦) 富屯溪流域土地整理重点区域 顺昌 延平 范 围 乡 镇 樟湖、巨口、洋后、南山、西芹、赤门、王台、大横、炉下、塔前、茫荡、夏道、太平、来舟、峡阳 洋口、际会、大历、埔上、大干、元坑、水南 大竹、水北、卫闽、沿山、城邵武 郊、下沙、洪墩、吴家塘、拿口 光泽 寨里、司前、华桥、鸾凤、崇仁、止马、李坊 小桥、南雅、房道、吉阳、徐建溪流域土地整理重点区域 建阳 建瓯 松溪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整理、开发) 松溪 建阳市 武夷山 建阳 南浦溪流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整理、开发、复垦) 浦城 建瓯 墩、小松 徐市、童游、潭城 顺阳、东峰、东游、川石、水源 政和 东平、石屯、熊山、星溪、铁山 松源、旧县、河东、茶平、郑墩 崇阳溪、麻溪流域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整理、开发) 将口、麻沙、莒口 兴田、星村、武夷、洋庄、吴屯 回龙、水吉、小湖 莲塘、仙阳、石陂、忠信、濠村、盘亭、官路、九牧、万安、水北、富岭、临江、水南、管厝 (二)积极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根据确定重点工程的依据和原则,结合潜力分析成果和国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实施对土地开发整理提出的新要求,
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的分布状况,确定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六项重点工程。
专栏七 南平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 序号 1 工程名称 水口库区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2 316国道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3 205国道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4 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垦) 闽北中部土地开发整 5 理重点工程 瓯松政公路沿线土地 6 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综合(整理、开发、复建瓯、政和、松溪 垦) 综合(整理、开发) 建阳 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土综合(整理、开发、复武夷山 综合(整理、开发) 建阳、浦城 开发整理类型 综合(整理、开发、复垦) 综合(整理、开发) 顺昌、邵武、光泽 所在县(市、区) 延平 第三节 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通过城市化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把传统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生态协调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地质灾害点、空心村、偏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转移,形成具有一定规模、配套相对完善的新农村居民点,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南平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了下面两种村庄整理模式。
——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经济落后的自然村庄向中心村庄迁移。
——在原来规划比较乱、用地规模大的村庄,通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统筹安排、规划,对村庄内部的旧宅基地进行改造。
第四节 生态保护工程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南平中心城区和周边地区的区域生态安全网络共建,充分保护城市现存生态空间,加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完善市域绿色空间,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南平市土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旅游生态经济区”的目标,构建“一江两溪”的生态屏障,大力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公益林保护、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力争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73.54%,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特殊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自然保护区达到5个(国家级1个、
省级4个),保护小区(点)1116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各类自然保护区、小区(点)的保护面积达到2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95%;完善全市的9个风景名胜区(国家级3个、省级6个)的建设,基本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市。
专栏八 生态保护工程 一江两溪:闽江干流南平段、富屯溪、建溪 水土保持工程:延平炉下斜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夷山吴屯东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瓯东安建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 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建瓯市污水处理厂、南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武夷山垃圾处理厂等 自然保护区: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建瓯万木林自然保护区、邵武将石自然保护区、南平茫荡山自然保护区、松溪白马山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延平区茫荡山风景名胜区、建瓯归宗岩风景名胜区、松溪湛庐山风景名胜区、浦城浮盖山风景名胜区、政和洞宫山风景名胜区、顺昌宝山风景名胜区、光泽乌君山风景名胜区、政和佛子山风景名胜区 国家森林公园:武夷山国家森林公园、浦城匡山森林公园、邵武龙湖森林公园 第五节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工程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依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和用地规模,合理安排项目用地,提高基础设施总体效益和集约用地水平,优先保障市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
加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开展土地资源适宜性调查和评价,为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供指导依据;开展集体土地地籍调查,为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建立基础;开展农地分等定级工作,为划定基本农田连片保护区、实行耕地等效面积动态保护提供质量和空间分布依据;建立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开展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监测,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现代科技手段,设立规划实施的监控预警反馈机制,对土地利用进行动态监测,为土地管理提供快速准确的数据、质量、空间依据;开展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市、区(县)、乡(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强化实施管理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本着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征用、农转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要求不能突破指标控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规划和计划审查。凡不符合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杜绝超计划用地的现象,切实控制农用地转用总量。
实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分类管理。城镇村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与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指标不得混用。加强对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推进内涵挖潜、集约用地。
三、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土地资源中的基础作用。严格执行划拨和协议出让的相关法规,对工业用地逐步推行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用地探索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对经营性土地严格按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交易,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努力实现城乡土地市场统一管理,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土地市场。进一步推行土地储备制度,扩大土地储备融资渠道,创新土地金融手段,完善土地一级开发制度。
四、加强土地管理法制化建设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结合南平市情况,制订南平市具体实施办法、细则,推进土地管理法制化进程,依法管理土地。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要求,完善土地管理各项办事程序。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提高新建项目用地集约水平,凡与南平城市性质不符、消耗水土资源过多、投资强度和产出率低的基本建设项目,坚决不得予以审批;严格执行土地预审程序,制定、细化相关评审标准,对违反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
加强批后监管,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和违法用地查处力度,构建和充实基层监控队伍,发挥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完善对集体土地的基础管理,制定管理操作程序和地方配套政策,依法行政。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和管理方法研究,总结经验,为修订相关法律做准备。
五、加强土地管理系统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结合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对各区县国土分局的管理和指导职能,加强业务培训与监督,提高基层土地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程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的总体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大量工作下放到区县办理。注重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作到“联合办公,并联审批,全程服务,限期办结,效能监督”;同时,市局将以“调查研究、拟订政策、完善规则、监督指导”为
主要职责,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督管理的问题,加强研究制定事后监督管理的方法手段,加强对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事后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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