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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来源:九壹网


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院性的质量管理规划、质量目标和主要措施。

(二)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各个质量管理环节,组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活动。

(三)负责组织质量教育和培训。

(四)建立修订质量标准。

(五)研究制定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质量考核和奖惩。

(六)负责组织医院的医疗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七)负责监督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调查分析医院发生的医疗、护理缺陷的原因,判定缺陷的性质,制定改进或控制措施。

(九)组织质量教育培训工作的岗前相关训练考核工作。

(十)建立会议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和解决医院质量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在院领导下的一个督办机构,负责对全院的医疗 、预防、

科研、教学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咨询和监督,执行领导对质量工作的决定和决议。

2、根据医院工作实际,积极应用先进的管理理论,采取依靠技术进步和通过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实现科学化,标准化管理,从而加强对全院的管理工作。

3、加强信息的交流与反馈,加强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全院各项工作质量。

4、科室和个人,若发生质量上的差错、事故应主动及时地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情况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并限期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以便对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必要时提请党委、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讨论,作出最后的处理决定。

5、定期或不定期地再全院职工中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6、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举行一次医院质量会议,研究和解决医院质量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委员会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委员会相关工作,秘书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筹备委员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的保管,履行委员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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