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检查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财务检查和会计 监督的作用,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结合集团 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检查依据 集团财务部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相 关制度等规定,对集团内各
经营单位实施财务检查。集团相 关制度如下:
1、集团下发的《财务审批办法》;
2、集团下发的《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3、集团下发的《资金管理办法》;
4、集团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
5、集团下发的《存货管理办法》;
6、集团下发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7、集团下发的《票据管理办法》;
8、集团下发的《资金安全管理办法》;
9、集团下发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0 、集团下发的《物资采购、仓储管理办法》;
11 、集团下发的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二、 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各项经济活动等
三、 检查内容
(一)违规、违纪行为
1、违反集团相关制度规定,但未造成公司实际利益损 失的;
2、合同应会签而未执行会签的;
3、隐瞒或截留收入、虚报或虚列收入、少列成本虚增 利润、挤占或虚列成本费用及其他人为调节年度收支的;
4、违反集团资金管理办法,擅自挪用资金,形成潜在 危害的;
5、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司财物,造成公司财物损失 的;
6、违反集团相关制度规定,造成严重损失以及重大浪 费的;
7、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 1— 3 项为违规行为, 4—6 项为违纪行为。 (二)业务差错行为
1、未建立健全出纳各种账目,未按时编制银行余额调 节表的;
2、现金及有价证券出现短少和损失的(按实际数额赔 偿);
3、未严格遵守支票管理制度,出借的空白支票未在规
定时限内核销( 15 天以内)的;
4、会计报表未按集团规定时限上报的;
5、会计报表出现差错,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表不
6、编制记账凭证未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
7、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未提供合法原始凭证,未按集 团规定手续办理的;
8、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载内容、金额不符的;
9、发放工资性支出不符合集团工资管理相关规定的;
10 、固定资产核算不符合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
11 、往来账款核算不清楚的, 结余详情与明细账不符的;
12 、确认收入未按集团规定流程处理,不能提供销售清 单或收藏汇总表的;
13 、未严格审核收入确认原始单据,原始单据汇总与销 售清单(或收入汇总表)金额不符的;
14 、结转成本与收入不配比, 未编制销售成本明细表的;
15 、未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
16 、对会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未按会计档案管 理规定执行的。
17 、其他业务差错。
四、 财务检查人员的工作要求
1、财务检查频次, A、B 类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
意见须经被检查单位财务主管及负责人签字确认;
2、检查报告必须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报集团领导;
3、检查报告要求:
(1)事实清楚;
( 2)数据确实 ;
(3)依法有据;
(4)建议恰当;
4、检查结束一周内,向被检查单位下发检查情况反馈 表,督促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五、奖惩办法
(一)奖惩对象 奖惩对象是指集团内被检查的单位。
(二)奖惩标准
1、违规行为考核被检查单位月绩效奖的 1—5 分;
2、 违纪行为考核被检查单位月绩效奖的 6— 20 分,并
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在两次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奖励月绩 效奖的 1— 5 分;
4、业务差错行为每笔考核 10 — 100 元;
5、在两次检查中未发现业务差错行为,奖励 10— 100
元。
6、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业
务差错的处理由集团财务部决定;
7、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加倍考核;
8 、业务差错累计被考核 200 元,作下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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