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溯源管理办法
1、目的
建立一个覆盖农产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品各个阶段资料的信息库,确定产品的身份、历史和来源,增强生产和销售链追踪产品的能力,从而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问题就能立即找出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是谁出了问题,有利于控制农产品质量,并可及时、有效地处理质量问题,追究责任,找出最终的责任人,最终提高安全水平。
2、原则
2.1 合法性原则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2 完整性原则
追溯信息应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信息内容应覆盖本环节操作时间、地点、责任主体、产品批次、质量安全相关内容。 2.3 对应性原则
应对农产品质量追溯过程中各相关单元进行代码化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与产品的惟一对应。 2.4 高效性原则
应充分运用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条码技术等,建立高效、精准、快捷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3、管理机构
3.1 商品经营部质量管理组负责管理 3.2 质量管理组职责
3.2.1 负责制定溯源相关制度,指导相关人员完成溯源信息; 3.2.2 负责将溯源系统录入系统,并管理与维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4 体系实施
4.1 确定追溯产品
应明确企业(组织或机构)可追溯农产品的品牌、品种、生产规模、生产加工特点,划分追溯单元,确定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各环节的追溯精度。
4.2 追溯标识
1) 农产品经过生产、加工、包装等过程后形成最终产品时应同时形成追溯标识,它是质量追溯信息的载体或查询媒介。
2) 追溯标识内容应包括农产品追溯码、信息查询渠道、追溯标志。 3) 追溯标识载体根据包装特点采用不干胶纸制标签、锁扣标签、捆扎带标签等形式,标签规格大小由企业(组织或机构)自行决定。
5、实施要求
5.1 基地/供应商要求
所有基地、供应商必须有三证(无公害认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其中蔬果可以是无公害认证,或者是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其他产品至少要无公害认证,没有三证的基地、供应商,不考虑合作。 5.2、备案
对于签订意向合作或合作协议的基地、供应商,必须对其证书和信息备案,包括三证复印件,基地、供应商信息即《溯源信息表》;所有证件和信息由专项拓展员或区域拓展员获取,并交给经营统筹备案; 5.3、产品采购
1)、专项采购员或区域拓展员需确认公司下达的订单,并按订单实施采购。 2)、在实施产品采购时,采购人员需确认《溯源信息表》,并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员签字。
3)、采购时,采购员需要对产品的农残,产品规格等进行检验。 4)、专项采购员或区域拓展员必须索取出货单。
5)、《溯源信息表》内容应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产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 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6)、如直接从国外直接进口产品,需要到国家制定的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并在各个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
7)、所有的信息和确认由专项采购员或区域拓展员完成,并将信息表、出货单交由加工厂作为交货凭证之一。 5.4、运输
1)、专项采购员或区域拓展员了解运输工具的源头,避免由运送霉、病农产品的车辆运送货物。索要运输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以及卫生检验证明复
印件。
2)、禁止运送货物的汽车除运送本公司货物外,捎带其他公司未经检疫的 产品,避免产生交叉污染。
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产品的防雨防晒,并注意车辆整体的卫生。避 免在运输途中产生霉变、色变等质变现象。
4)、专项采购员或区域拓展员必须填写运输阶段的《溯源信息表》,并作为交货凭证之一; 5.5、产品进厂
1)、交货人必须提供生产和运输阶段的《溯源信息表》以及三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卫生合格证复印件、出货单、订单等材料,否则加工厂不予收货。
2)、供应商送货进厂时进行验收,根据供销合同内容核实检测产品规格,型号,质量,颜色,出厂日期,生产批号,产品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3)、蔬果、干货等还必须进行农残、添加剂的检测,并出具检测单据,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4)、产品进厂时应《产品验收标准》内容再次进行检验,这是对采购员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更能保证产品源头的质量。
5)、加工厂负责人将生产,运输阶段的信息资料和收货单提交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出据信息接收单,并讲信息录入溯源系统。 5.6、产品的存放
1)、产品存放时,根据不同的产品,采用不用的存储条件,具体要求根据各品项的要求实施,定期检查和记录。
2)、不同批次,不同品项进厂的产品应分别放置,如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其他批次的产品进行隔离方式交叉污染。
3)、产品中如发现霉变等变质现象也应尽快与其他产品隔离。 4)、所有产品存放条件和时间等必须填写《储藏信息表》。 5.7、加工配送
1)、结合加工配送中心生产流程,根据品项要求,对各类产品进行加工包装,并由专人负责在每一个环节上进行监督,并填写《加工流程表》,及关键指标。
2)、出厂时必须经过检测室的抽检,抽检合格才能出厂,收件必须填写抽样检测单。
5.8、销售
1)、加工厂负责人需将《储藏信息表》和《加工流程表》及抽样检测单交由营销部,营销部需接受以上材料才可收货。
2)、销售环节需填写《销售信息单》,如温度,湿度,销售时间等,同时要记录产品流出对象,批发要填出货单。
3)、营销部需将接收加工厂的信息单和销售信息单以及出货单交由质量管理部,录入溯源系统。
4)、如肉禽、水产等直接送营销中心的产品,营销部需供货人提供产品《溯源信息表》三证、运输车辆驾驶证,卫生合格证,出货单等证件复印件,并将销售信息单交给质量管理部录入溯源系统。
6 信息管理
6.1 信息整理
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分类、归类、分析、汇总,保持信息的真实性。 6.2 信息存储
对整理后的信息应及时进行存储和备份。信息存储期应与追溯产品的保质期一致;保质期不足2年的,追溯信息应至少保存2 年。 6.3 信息传输
上一环节操作结束时,应及时通过网络、纸质记录等形式,将信息传输给下一环节。企业(组织或机构)汇总诸环节信息后传输到追溯系统。 6.4 信息查询
凡经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质量安全信息均应建立用于公众查询的技术平台。
7 体系运行自查
企业(组织或机构)应建立追溯体系的白查制度,定期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实施计划及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以确定计划的可操作性、完善性与实施程度,测评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检查结果应形成记录,必要时提出追溯体系的改进意见。
商品经营部质量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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