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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来源:九壹网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发起方在 签署。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一、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住所为: 。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二、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 元整,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 元整,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 元整,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丁方:出资额为 元整,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所有的股东出资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法定验资手续。 四、股东不按协议的约定足额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自己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为:任何一方守约股东有权要求违约一方向其支付违约人民币 元。

若违约一方逾期 日仍未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所有守约股东达成合意后可解除协议。

五、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六、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股东出资验资工作,以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工作,(申请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有关机关提出)。

七、发起人的权利、义务: (一)发起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额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它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1、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十、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十一、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协议项下的支出。

(二)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本条例外,如因股东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违约一方除独立承担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外,还应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确立的违约金额标准分别向每一守约股东计付违约金(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本条而叠加计算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除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起诉,级别管辖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十三、协议的生效

1、协议一式 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日期。

十四、其它

1、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2、不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行为推进本公司设立工作。

发起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起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起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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