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专管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查制度、查落实、查隐患整改情况,对不安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二、每旬安全专管人员要对全矿进行一次顶板、通风、运输、机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每次查出隐患,要定人、定责、限期整改,并做好原始记录。
三、对查出的影响生产安全的隐患,对照整改要求进行跟踪,整改不彻底要限期继续整改。
四、各队组要进行自查互评工作,每月不少于三次,对查出的隐患按程序上报,一般隐患要上报到安全副矿长,重大隐患上报矿长。
五、安全管理网络要充分发挥其督导作用,全方位“围剿”三违,使生产人员自觉服从安全管理,按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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