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起重机安全检查表

来源:九壹网
起重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使用现场环境以及调运物品的要求,购置和使用适合的并且有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的起重机 起重机的使用单位至少建立和健全以下各种规章制度: (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设备管理制度; (三)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四)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七)交接班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该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检查依据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2008)第八十九条 TSGQ0002-2008第九十条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2 3 TSGQ0002-2008第九十一条 4 起重机每班使用前,应当对制动器、TSGQ0002-2008第九十吊钩、钢丝绳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四条 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当在使用前排除,并且做好相应记录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进行定TSGQ0002-2008第九十期的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年进行一十七条 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并且做出记录。 常规检查至少包括: (一)起重机工作性能; (二)安全保护、防护装置有效性; (三)电气线路、液压或者气动有关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其工作性能; (四)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防松装置; (五)制动器性能及其零件的磨损情况; (六)联轴器运行情况; (七)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情况; 5 (八)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全面检查至少包括: (一) 常规检查的内容; (二)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三)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等情况; (四)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五)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等。 6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出厂文件; (二)施工资料; (三)使用登记证明; (四)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五)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六)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定期检验报告。 TSGQ0002-2008第九十八条 7 使用单位在起重机定期检验合格有TSGQ0002-2008第九十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应当向特种设九条 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不得继续使用。 起重机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起重机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其操作人员(司机、司索、指挥),也应当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或者操作工作 起重机应当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可见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操作位置应当设置安全使用说明和控制报警信号 在同一行走轨道上安装两台及以上桥式起重机时,必须安装防撞装置 吊运铁水、钢水和满罐液渣时,必须采用铸造起重机 邻近钢水、液体炉渣等热辐射区的平台、梁柱、起重机梁(起重机横梁下缘板)、厂房柱及其他建(构)筑物TSGQ0002-2008第一百一十一条 TSGQ0002-2008第二十条 8 9 10 TSGQ0002-2008第八十一条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3.4.7 《炼钢工艺设计规范》(GB50439-2008)5.3.13 GB50439-2008 5.4.7 11 12 13 必须采用隔热防护措施 14 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为被吊的钢水包及钢水质量的总和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铸造起重机》(JB/T7688.15-1999) 3.2.1 JB/T7688.15-1999 3.5.1 15 主起升机构应有两套驱动系统,当其中一套驱动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驱动系统应能保证在额定起重下完成一个工作循环 起重机构应装设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一般为重锤式和旋转式并用),当取物装置上升到极限位置时切断电源。对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装设下降极限位置的限位器,除自动切断电源外还应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的圈数在不计固定钢丝绳圈数的情况下,至少保留2圈。 起重机装有称重装置时,应在司机室内和主梁适当位置设有明显的显示装置。采用的测力和电气元件应能防潮、抗干扰 铸锭用铸造起重机宜有铸锭对准仪 有轨道的户外起重机,必须装夹轨钳和锚定装置 16 JB/T7688.15-1999 3.5.2 17 JB/T7688.15-1999 3.5.3 18 19 JB/T7688.15-1999 3.5.4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3.4.3 20 电磁起重机的起重电磁铁应当TSGQ0002-2008第六十 由专用电路供电。电磁起重机工六条 作时因失电,其吊运的物品坠落可能造成危害时,必须能够保证电磁吸盘供电 专用淬火起重机驾驶室不得设在油槽(箱)的上方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 火规范》(GB50414-2007) 6.11.4 21 22 铁水罐、钢水罐龙门钩的横梁、耳轴《炼钢安全规程》销和吊钩、钢丝绳及端头固定零件、(AQ2001-2004) 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8.4.3 要时吊钩本体应作超声波探伤检查 电炉车间吊运废钢料篮的加料吊车,AQ2001-2004 应采用双制动系统 8.4.4 钢丝绳、链条等常用起重工具,其使用、维护与报废应遵守GB 6067的规定 AQ2001-2004 8.4.5 23 24 25 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AQ2001-2004 8.4.6 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遵守GB 508Z的规定。 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应确认挂钩挂牢,方可通知起重机司机起吊;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不应用吊物撞击其他物体或设备(脱模操作除外);吊物上不应有人。 AQ2001-2004 8.4.7 2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