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申报汇总表;
4、标注申请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上述材料各2份组卷报省厅,市、县(市、区)局自行留存
。
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目录
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报告;
2、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县、区局提供,市局汇总)、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3、涉及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属证明;
4、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批准,且项目符合市级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的,提供规划图;
一、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或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落实补充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批次、单独选址要求)二、建设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已经发改部门批准(或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单独选址要求);(单独选址要求);三、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审核单位已批复(或审核通过)工程初步设计(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项目要求)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占用林地要求)20个工作日12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一并报批。
上述材料各1份组卷报省厅,市、县(市、区)局自行留存
。
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材料目录
1、市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请示;2、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申报汇总表;4、标注申请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上述材料各2份组卷报省厅,市、县(市、区)局自行留存。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目录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报告;2、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县、区局提供,市局汇总)、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3、涉及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属证明;4、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批准,且项目符合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规划图;5、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7、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8、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表;9、省厅关于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文件(或市局附有主要拐点坐标的未压矿证明);报建阶段
10、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评估认定备案表(或市局关于不1、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XXX建设项目工程压覆矿产资源审查的函》;以下省国土资源厅批复需要(仅针对压覆了矿业权或矿产的):2、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XXX建设项目工程压覆矿产国土资源资源调查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的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主管部门3、《XXX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资源审批省国土厅4、压矿补偿协议(仅限压覆有资源储量的情形)以下报国土资源部审批需要:5、《关于XXX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6、《XXX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7、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XXX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初审意见8、压覆重要矿产补偿协议1、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寄《关于征询XX工程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函》;2、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查询结果;3、压矿的(需以下流程),建设单位自行(也可委托机构)编制压矿调查评估报告;4、提交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并报备案;5、国土资源厅备案或下达批复意见;6、压矿规模达到大型的,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压覆(由国土厅初审转报);7、国土资源厅初审并上报;8、国土资源部批复意见;9、办理建设项目压矿登记13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厅窗口报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附统一社会信用送,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投资代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码),原件1份,(必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 环境保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件,原件4份,(必将申请材料送至承办处室,承办处室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护行政主 建设项目环境影要)体要求及时间,相关人员在承诺期内对该项目申请进行现场勘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管部门省响报告书审批3、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并出具勘验结论;需经专家评审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中应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保厅(备案制项目),复印件1份,(必要)加专家评审。综合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4、公众参与调查表合订本,复印件2份,(必要)规章出具审查意见。第三步:省环保厅根据勘验结论、审查意见5、环评文件全本公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必要)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6.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合同,复印件1份,(必要)。第四步: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1、是否压矿征询函必须并附项目选址范围坐标的纸质版和电子电子版本,且必须是WORD格式,坐标必须完整(X为7位整数Y为8位整数,一个坐标点一行,如:地块名称:XXX,坐标系(54/80,点号1(X,Y点)号2(X,Y),每一个地块之间用*,0,0,0分隔2、如果建设项目压覆探矿权的,建设单位必须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提交评审;如果压覆查明的资源储量的,建设单位必须提供与矿业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原件),才能取得国土资源厅批复意见或上报国土资源部初审意答复是否压矿10个工作日;压矿调查评估报告备案10个工作日;批复压矿申请1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1415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厅窗口报送,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附统一社会信用代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投资代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原件1份,(必要)将申请材料送至承办处室,承办处室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环境保护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件,原件4份,(必要)体要求及时间,相关人员在承诺期内对该项目申请进行现场勘验行政主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3.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并出具勘验结论;需经专家评审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部门省环报告表审批(备案制项目),复印件1份,(必要)加专家评审。综合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厅4.公众参与调查表合订本,复印件2份,(必要)规章出具审查意见。第三步:省环保厅根据勘验结论、审查意见5.环评文件全本公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必要)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6.环评文件编制技术合同,复印件1份,(必要)。第四步: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厅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省级权限范围内非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 交通运航道部门因施工作1、移动、拆迁航标申请书(使用《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料,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体要求及时间,相关人员在承诺输主管部业需要移动或拆迁》);期内对该项申请进行勘验并出具勘验结论;需要专家评审的,告门省交通航标批准(涉及需2、移动、拆迁航标的方案及有关图纸、资料;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专家评审。综合现场踏勘及专家评审厅要移动或拆迁航标3、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初审意见,报省交通运输厅窗口驻的)中心首席代表。 第三步: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应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拟建设施采取了经航标管理机关认可的替补措施。 20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时间除外)16第一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厅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1、审核申请书;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省级权限范围内与2、航评报告; 交通运请材料,通知申请人需现场踏勘的具体要求及时间,相关人员在航道有关工程航道3、项目的规划或者其他建设依据;输主管部承诺期内对该项申请进行勘验并出具勘验结论;需要专家评审通航条件影响评价4、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文件等机门省交通的,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专家评审。综合现场踏勘及专审核(涉及航道通构证明文件;厅家评审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初审意见,报省交通运输厅航条件影响的)5、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等措施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窗口驻中心首席代表。 第三步: 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等材料。意见和勘验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审核通过的决定,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审核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临河、临湖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不通航河流上建设的水工程”(三)“现有水工程的水毁修复、除险加固、不涉及通航建筑物和不改变航道原通航条件的更新改造等不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工程”规定的工程外,下列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一)跨越、穿越航道的桥梁、隧道、管道、渡槽、缆线等建筑物、构筑物;(二)通航河流上的永久性拦河闸坝;(三)航道保护范围内的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码头、取(排)水口、栈桥、护岸、船台、滑道、船坞、圈围工程等。其中: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与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省交通运输厅负责20 工作日 (依法需要听证、技术咨询和专家评审、评价材料修改完善等时间除外)171.公示材料,复印件1份,(必要)2.用地单位申请报告,原件1份,(必要)3.和用地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书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要)4.《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1份,(必要)5.《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电子件,原件1份,(必要)6.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非必要) 林业主建设项目临时占用7.林地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必要)管部门林地审批8.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省林业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非必要)9.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原件1份,(必要)10.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或者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原件1份,(非必要)181.公示材料,复印件1份,(必要)2.用地单位申请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必要)3.用地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书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要)4.《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1份,(必要) 林业主5.《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原件1份,(必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部门6.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非必要)审核省林业厅7.林地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必要)8.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复印件1份,(非必要)9.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原件1份,(必要)19水行政主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原件3份,(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管部门要)保持方案审批省水利厅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原件3份,(必要)20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气象主管 防雷装置竣工验证书的复印件; 4、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部门XX县收《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防雷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气象局料; 6、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 消防部1、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消防设计说明文件;3、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门XX市消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设计院资质证明5、建设单位营验收防支队业执照;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开工后竣工前阶段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2.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将申报材料送厅森林资源管理处,由森林资源管理处召集相关处室集体审查,提出办理意见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当面或以其他方式将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向指定的省非税收入结算户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凭《XX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在2个工作日内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本环节不包括在承诺时限内)厅森林资源管理处依据审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3.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许可的,窗口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审核后,向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2.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将申报材料送厅森林资源管理处,由森林资源管理处召集相关处室集体审查,提出办理意见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当面或以其他方式将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向指定的省非税收入结算户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凭《XX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在2个工作日内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本环节不包括在承诺时限内)厅森林资源管理处依据审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3.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许可的,窗口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厅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具体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省水利厅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第三步: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临时占用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1.占用征收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面积低于10公顷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低于35公顷的,其他林地面积低于70公顷的;2.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规定的使用林地条件和范围;3.在国家林业局下达的年度林地使用定额之内。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1、申请人应为生产建设单位;2、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2、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法定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项目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初步设计2122开工后竣
工前阶段 环境保护行政主辐射类建设项目竣管部门省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厅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3份)水行政主2、《××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报告》(3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管部门省3、《××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理报告》(3份)保持设施验收水利厅4、《××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施工总结报告》(3份)5、《××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竣工总结报告》(3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省水行政主管部省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受理→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承办→省水门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利厅水土保持处办结→省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送达前23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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