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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标准

来源:九壹网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因⼀⽅当事⼈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承担全部责任;当事⼈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或者两⽅以上当事⼈的过错发⽣交通事故的,根据其⾏为对事故发⽣的作⽤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均⽆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均⽆责任;⼀⽅当事⼈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项⽬和标准:因就医治疗⽀出的各项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应当予以赔偿。

(⼆)致残赔偿项⽬和标准:其因增加⽣活上需要所⽀出的必要费⽤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导致的收⼊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死亡的赔偿项⽬和标准:赔偿义务⼈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损失等其他合理费⽤。(四)遭受精神损害项⽬和标准:赔偿权利⼈(受害⼈或者死者近亲属)向⼈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的,适⽤《最⾼⼈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已经以书⾯⽅式承诺给予⾦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已经向⼈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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