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名称
投资开公司合伙合同
合伙人:
,住址: ,住址:
, ,
合伙人:
第一条、合伙宗旨
团结守信拼搏科学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围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里年,自2011年10月26日起,至2016年
10月25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4.1合伙人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
缴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额缴交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按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慎重考虑
4.3本合伙出咨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 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5.1盈余分配,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 清
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股份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 退伙,出资的转让
6. 1入伙条件
6. 1. 1全体合伙人同意; 6.1.2认可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6.1.3同意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6. 2退伙条件
6. 2.1有正当理由;
6. 2. 2不得在合伙经营困难时退伙;
6. 2. 3退伙需提前陆个月书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 合伙
人同意
6. 2.4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
均以人民币结算;
6.2.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 承
担赔偿责任。
6.3出资的转让
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 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7.1.春来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7.1.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7.1.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7.1.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7.1.4支付合伙债务.;7. 1.5其他。
7.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7. 2.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7. 2.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7. 2.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7. 2.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8.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 进行
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组织,造成损失据实 赔偿。
8.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8.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同行业的合伙。
8.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8.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 不听
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9.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9. 1.1合伙期届满.;
9. 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9.1.3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9.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9.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9.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9.2.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9.2.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 资.
按比例分配剰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 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9. 2.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 共
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 承担。
第十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 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 改.;补充和修改的容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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