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我乡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按照“客观、公正、适时、适度”的原则,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较好地落实了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一是公开民主推荐干部的标准和程序。在推荐考察干部时,公布拟推荐干部的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程序方法、纪律要求和监督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参会人员发放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花名册。把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交给群众,把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告知群众,提高了民主推荐结果的准确性。
二是公开民主推荐干部的结果。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之后,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各职位推荐人选的得票、排名情况和拟研究确定的重点考察对象,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为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考察小组详细列出所有得票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以及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得票数、综合得票排名,以便考察组更加科学规范地向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在竞争上岗中,坚持做到《竞岗方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笔试、面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组评价等结果及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让群众随时了解各环节
的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结果的客观真实。 三是扩大任前公示的内容和范围。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之后,及时在乡政务公开栏和乡政府网站公示公告,除公示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外,还公示拟任人选任职务的时间、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同时还配发公示对象本人照片,以便于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拟任用的干部,进行有效监督。
通过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信息,进一步破除了干部工作的封闭性和神秘化,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和干部工作的公信度不断提高。
200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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