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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回复单监理

来源:九壹网


关于《山吉岭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方案》的联系单

致: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监理四标项目监理组: 我部在接到《山吉岭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方案》审核记录(编号:004)后,根据提供的修改意见,逐一修正,现将修改情况进行回复: 内容: 问题1:编制依据及原则应增(删)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本施工标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业主下达的2014年年度工作计划; 4、无相关依据应删除。 回复1:P1页编制依据已添加,并修改。 问题2:山吉岭山体地理位置描述不准,该山体应位于广汕公路北侧,西邻广州市优氏工艺品有限公司,东邻力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北邻建设中的车辆段。; 回复2:P2页已修改。 问题3: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中6.3.5规定(坡高小于5m应控制在1:00~1:1.25);较大应按分层分段进行放坡,预防山体滑坡;同时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专业分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 2、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分段实施,不得擅自先挖坡脚(防止边坡整体失稳破坏),应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3、若在管线内开挖土方时,要有专人在旁边监视以免碰到及损坏管线; 4、土石方开挖在施工中易发生安全事故,为对安全风险进行预控,需要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必要时由专家进行论证; 5、挖掘机作业时的履带到工作面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6、挖机作业结束后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并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 7、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广州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规定实施。 回复3:P10、P20、P22页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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