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监理工作制度及监理资料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方法
12.1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2.1.1目的
规范监理行为,督促工程验收。 12.1.2执行本制度的原则 1)符合承建合同文件的要求;
2)验收程序及要求符合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
3)验收工作符合有关现行的规范规程及验收评定标准要求。 12.1.3监理验收工作分类 1)组织单元(分项)工程验收; 2)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3)协助业主组织专项工程验收; 4)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5)协助业主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2.1.4组织单元(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负责组织; 2)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迅速组织验收;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验收;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质检员和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参加;
5)需要质监部门和其它单位参加的,提前通知; 6)核查质量验收记录表;
7)组织验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签章;
8)监理员签字的项目总监必须签章确认;
9)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12.1.5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项目总监拟发预控函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收尾,备齐资料、注意事项;
2)项目总监负责组织;
3)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5)参加单位:业主、监理、设计、勘察、承建商,质监单位监督; 6)负责验收会议纪要;
7)核查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项目总监审查,合法后签字盖执业章; 9)需要公司签章的,报公司签章;
10)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12.1.6协助业主组织专项工程验收
1)项目总监在专项工程收尾阶段,向业主拟发预控函件,提醒业主专项验收的工作;
2)项目总监组织专项工程预验收;
3)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预验收;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5)参加单位:业主、监理、承建商、设计; 6)专项验收由业主组织,项目总监协助; 7)相关监理人员参加验收;
8)业主委托,负责会议纪要;
9)专项验收记录表由项目总监签字盖执业章; 10)预验收通过后,由业主报政府主管部门; 11)验收问题的整改跟踪落实。 12.1.7组织单位(单项)工程预验收
1)项目总监应在验收前拟发有关验收事项及督促承建商工作的预控函件; 2)项目总监负责组织;
3)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和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填写验收申请表的监理工程师意见;
5)参加单位:业主、质监站、监理、承建商、设计、勘察; 6)资料核查; 7)各专业分组检查; 8)检查情况汇总,会议通报; 9)负责验收会议纪要;
10)核查竣工报告,项目总监签章后报公司签章; 11)向承建商发整改通知; 12)整改通知的跟踪落实;
13)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12.1.8协助业主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项目总监须向业主和相关单位拟发预控函件:指明竣工验收前应具备承建商的《竣工报告》,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承建商应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3)协助业主制定竣工验收的内容、组织程序、参加单位; 4)协助业主按合同确定验收依据和标准;
5)项目总监主持编写监理成果报告,签章后盖公司技术文件章; 6)项目总监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签章后盖公司行政章; 7)项目总监主持编写验收会议发言稿,报监理部和总工办审批; 8)总监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9)项目总监核查业主填报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查表”,齐备后签章报公司盖行政章;
10)项目总监负责验收问题的整改跟踪;
11)项目总监落实监理合同内监理费等款项的回收,否则,不得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执业章;
12)项目总监审查竣工验收报告;
13)竣工验收报告签章的顺序:业主、设计、施工、项目总监、公司; 14)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12.2签证管理制度 12.2.1目的
加强工程各类签证的管理,防止各种可能错误发生。 12.2.2技术签证
1)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安排监理部至少二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并由验收的这二名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其它人代签无效。
2)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会同其它有关单位进行,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署验收意见,其它人代签无效。
12.2.3经济签证
1)合同内经济技术签证,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组织单位验收,并根据合同等文件签署验收意见;
2)合同外经济技术签证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验收,总监或总监代表参加验收,并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12.2.4现场计量会签
任何现场计量,除业主、承包人等有关人员参加外,监理人员必有驻地监理人员。计量监理工程师至少两人参加进行量测和签认。
12.2.5工程款支付签审
每期工程款的支付报监理人员后,必须由驻地监理人员的审核,计量工程师的审查已完工工程质量检查签认,由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后再报业主批准。
12.2.6监理工程师签证时注意事项
1)签证依据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2)每月3日前,监理机构将《签证汇总表》报业主、公司,发送承包商。所有技术签证上交公司;
3)签证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的约定; 4)签证语言和签章准确、规范; 5)所有经济技术签证须由项目总监签发; 6)监理人员调离开工地后的签证无效; 7)合同内签证须在一周内审批完成; 8)签证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9)技术签证须真实、准确、规范。 12.3工程会议制度
目的: 定期、高效地处理和协调与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宜,规范现场监理服务。
12.3.1第一次工地会议
1)目的:工程项目尚未全面开展,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检查开工前各项目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
2)时间:是在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 3)参加人:业主或工地代表、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也可以邀请政府监督部门及分包单位、有关设计人员参加。
4)会议主持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或工地代表联合主持。 5)会议内容:
(1)介绍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总分包单位人员,明确组织机构。 (2)检查总承包单位的动员情况,履约保证金、进度计划、保险、组织(人员、工料、机具等)。
(3)业主对合同的履约情况(如资金、投保、移交工地、图纸等)。 (4)监理工程师动员阶段的工作情况(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套、职责分工等)及提供工作条件(如办公室、通讯、食宿等)。
(5)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①原材料(设备)报验程序。 ②工程质量报验程序。 ③设备加工订货、报验程序。 ④搅拌站、试验室资质审查。 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
⑥工程计量、工程支付款申报程序。
⑦经常性工地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12.3.2工程例会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主持召开;
2)按约定时间召开工程例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3)会前发送《监理通讯》至参加会议各单位。通报上周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4)工程例会时间间隔为一周;
5)监管多个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所监管项目的工程例会; 6)其他事项参照《山东省施工监理规程》。 12.3.3专题会议
1)项目总监或业主主持召开;
2)如遇紧急处理一般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3)如需监理部、总工办参加会议,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提前通知; 4)需业主代表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5)需承包方负责人、分包方负责人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6)需设计人员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7)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8)如需专家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并向业主明确费用。 12.3.4经常性工地会议
1)目的:研究工程计划、工程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和其他有关事项。 2)时间:宜每周召开一次。
3)参加人:业主授权代表、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4)主持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5)会议主要内容:
(1)对上次会议纪要的确认和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工程进展情况分析和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计划预测。 (3)施工单位投入人、机、料的情况。
(4)工程质量、加工订货、材料供应及质量情况。 (5)有关技术问题。
(6)工程款支付、业主或工地代表对工程提供有关要求。 以上会议内容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经与会各方认可,发给与会单位。其记录内容:
①会议地点及时间。
②参加人姓名、职务及他的代表单位。 ③会议中的发言主要内容。 ④会议事项。
⑤会议决议事项由何人、在何时间执行和完成。 12.3.5现场协调会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2)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现有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大问题只是提出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3)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12.3.6验收会议
1)协助业主组织专项、单位(项)工程竣工验收;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3)分部工程和竣工预验收由项目总监主持;
4)项目总监委派专人负责分部(专项)、竣工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整理;
5)其它内容参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2.3.7会议纪要整理
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指定专人记录、编写。 12.3.8会议纪要的审定、签发
1)会议纪要的签发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后一个工作日; 2)如业主提出对会议纪要提前确认,须提前报业主; 3)如项目总监认为需业主提前确认,须提前报业主; 4)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签发、审核。 12.3.9会议纪要的确认
1)会议纪要的确认方式在《工程管理配合细则》中约定;
2)会议纪要须与会单位盖章确认。须在《工程管理配合细则》中约定; 3)如政府部门要求参会单位盖章确认,须参会单位盖章确认; 4)涉及重大经济、技术、安全及进度、事故处理、争议调解等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由与会各方签字(章)确认;
12.3.10会议纪要的存档
按《资料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定期上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12.3.11会议纪要的跟踪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派人跟踪会议实施情况; 2)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填写《会议跟踪情况表》。 12.4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行为主体,他必须对工程全面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资金等控制目标全面负责,特别是对质量目标要实行终身负责制。这样才可以使总监理工程师真正对质量负起应尽的责任。从而努力提高项目监理部的质量管理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质量,行动上检查质量。总监对质量控制应负责的岗位工作如下: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参与业主与承包商谈判工程承包合同,审核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提出建议,由业主批准。
3)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
5)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6)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7)签署发送给承包商的重要信函。
8)审核合同变更与附加工程项目,并提出建议,由业主批准后实施。 9)受业主委托处理索赔、违约和特殊风险事件,并向业主提出报告。 10)审核工程延期和延期补救措施,并经业主同意后实施。
11)审定工程缺陷补救措施,并报业主同意后实施。
12)协调项目监理工程师之间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并主持生产协调会议。 13)签发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组织编制竣工报告 14)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5)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12.5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度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设置质量预控点,并编制旁站监理计划,报总监批准后,按计划进行旁站监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必须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和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和操作,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令其整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和本岗位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对本专业的质量负有终身责任。为此,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明确如下: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监督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
16)组织编写本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大事记。 12.6监理员岗位职责制度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12.7原材料检验及报审制度
工程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好坏。工程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是质量目标控制的重要环节;为此对于本工程的进场材料,
必须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资料确认;理化检测和试验。同时要坚持材料、半成品报审制度;具体工作如下:
12.7.1控制目标
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以下简称原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和现行的国家标准。
12.7.2控制依据
主要是有关原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实验方法和标准,验收和质量证明书的标准和规定;合同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对新型建筑材料,依据技术检验部门关于其技术性能的鉴定书;
12.7.3控制方法
1)检查承建商对原材料订货、采购、包装、运输、堆放、储存、保管及加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不落实,监理部不签发开工令;
2)监理部原材料质量控制职责,由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各自承担相应职责。在编制监理细则(规划)时,要有原材料质量控制检验具体规定;
3)承建商在材料、构件、设备订货前应按业主要求提供样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价格等,并在签署订货合同之前获得业主书面许可;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对每批材料验收后,填写《原材料验收记录》,列出专业材料项目名称、规格、数量、每批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数量、使用部位、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认证书资料、验收人员等;
5)主要装饰和防水材料及设备,应要求承建商提供样品和产品说明书,且提供订货厂家情况,以及价格等资料,监理人员应会同设计、业主确认后方可订货;
6)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经监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在确认时,首先总体检查材料的质量和规格,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与样品和现场实物相对照;
7)对于实施认证管理的产品: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玻璃、卫生陶瓷、塑料管材管件、铝型材、涂料、新型墙体材料、钢塑料窗、防水材料等,要检查有效的建材产品使用认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发证机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盖章的证明文件,需提供监理人员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材料承建商办理城建档案资料,监理审核原件时应在原件表明审核时间;
8)对进口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应按规定抽检或全部检验。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检查商检证明书。对于变配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类泵等设备,要按合同规定,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备件等是否齐全,均应在有关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场安装;
9)对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全、技术指标不明确、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要求、实物与资料证明不符、包装标志不清而不能确认的材料,不予认证,并指令承建商或材料供应单位限期运出现场,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之下退场;
10)承建商擅自使用未经监理人员认证的工程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材料,监理部应下达停工令,责令整改;
11)原材料进场时,先由承建商自检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然后承建商根据要求填报“建筑表”、“混凝土工程浇灌审批表”,并附上表上所规定的附件,附件应提供原件,如原件数量不足,有相同的复印件或只提供复印件者应提供原件核对;
12)监理人员根据11)条承建商提供文件资料进行确认,并进行抽检,进行取样抽检和见证送检。要求抽检材料,只有经抽检合格、将有关抽检材料报监理核准后方准使用。
12.8原材料检验及报审制度
工程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好坏。工程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是质量目标控制的重要环节;为此对于本工程的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资料确认;理化检测和试验。同时要坚持材料、半成品报审制度;具体工作如下:
12.8.1控制目标
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以下简称原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和现行的国家标准。
12.8.2控制依据
主要是有关原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实验方法和标准,验收和质量证明书的标准和规定;合同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对新型建筑材料,依据技术检验部门关于其技术性能的鉴定书;
12.8.3控制方法
1)检查承建商对原材料订货、采购、包装、运输、堆放、储存、保管及加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不落实,监理部不签发开工令;
2)监理部原材料质量控制职责,由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各自承担相应职责。在编制监理细则(规划)时,要有原材料质量控制检验具体规定;
3)承建商在材料、构件、设备订货前应按业主要求提供样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价格等,并在签署订货合同之前获得业主书面许可;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对每批材料验收后,填写《原材料验收记录》,列出专业材料项目名称、规格、数量、每批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数量、使用部位、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认证书资料、验收人员等;
5)主要装饰和防水材料及设备,应要求承建商提供样品和产品说明书,且提供订货厂家情况,以及价格等资料,监理人员应会同设计、业主确认后方可订货;
6)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经监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在确认时,首先总体检查材料的质量和规格,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与样品和现场实物相对照;
7)对于实施认证管理的产品: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玻璃、卫生陶瓷、塑料管材管件、铝型材、涂料、新型墙体材料、钢塑料窗、防水材料等,要检查有效的建材产品使用认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发证机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盖章的证明文件,需提供监理人员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材料承建商办理城建档案资料,监理审核原件时应在原件表明审核时间;
8)对进口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应按规定抽检或全部检验。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检查商检证明书。对于变配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类泵等设备,要按合同规定,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
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备件等是否齐全,均应在有关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场安装;
9)对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全、技术指标不明确、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要求、实物与资料证明不符、包装标志不清而不能确认的材料,不予认证,并指令承建商或材料供应单位限期运出现场,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之下退场;
10)承建商擅自使用未经监理人员认证的工程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材料,监理部应下达停工令,责令整改;
11)原材料进场时,先由承建商自检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然后承建商根据要求填报“建筑表”、“混凝土工程浇灌审批表”,并附上表上所规定的附件,附件应提供原件,如原件数量不足,有相同的复印件或只提供复印件者应提供原件核对;
12)监理人员根据11)条承建商提供文件资料进行确认,并进行抽检,进行取样抽检和见证送检。要求抽检材料,只有经抽检合格、将有关抽检材料报监理核准后方准使用。
12.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和环节,主动采取预控措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控制,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2)如果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总监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尽最大努力消除事故产生的缺陷,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总监责成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调查、处理。
3)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应按下述程序处理:
(1)项目总监发出通知,必要时发出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商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或蔓延,并按有关规定逐级报告至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2)项目总监组织施工、建设、质监、设计单位展开事故经调查和分析,研究初步处理方案。
①确定事故范围、性质; ②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 ③评价事故产生的原因; ④确定事故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⑤研究事故初步处理方案;
⑥责成承建商写出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
(3)项目总监组织施工、建设、质监、设计单位审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确定处理方案。
①确定事故是否需进一步调查。必要进委托专家鉴定; ②分析论证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必要时邀请专家论证、评估; ③如果需要应委托承建商写出详细的质量事故处理实施方案; ④责成承建商写出详细的质量事故处理实施方案;
4)项目总监审批承建商报送的质量事故处理实施方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监促。
5)承建商处理完毕,经监理单位检查符合要求,应提交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资料,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报告、检验试验资料、照片等工程技术文件,并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请项目总监组织验收。
6)项目总监组织业主施工、设计、质监单位进行检查,做出质量事故处理鉴定结论,各方签署验收意见。
7)对已发出暂停指令,项目总监应发出复工指令,让承建商恢复施工。 12.10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为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难点、解决施工图的差错、矛盾及相互之间的衔接性问题,提高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由项目总监组织,业主现场代表、承建商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并邀请质监部门等参加。 重点工程的图纸会审应通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监理部、总工办参加。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应在工程开工以前进行。分阶段或分批出图的工程,应根据设计、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分次或分专业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如下列各项:
(1)上部主体结构工程;
(2)给排水、通风与空调、智能化、电气及消防工程; (3)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及防水工程; (4)特殊结构工程。
结构工程中的钢结构、预应力,机电工程的各专业,如为不同的承建商负责施工,应分别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设计图纸改版,局部结构加固,处理质量事故时,项目总监应重新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5)在图纸会审前,项目总监应分专业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审图,明确责任分工和配合协作要求,做好会审准备。
(1)审图程序宜先建筑,后结构,先土建后机电,建筑与结构,机电专业配合进行。专业工程师首先应仔细查看建筑图,弄清平面布局、标高、净高、
管井、电梯井、扶梯及开口位置、楼梯、出入口、机电专业预留孔洞,弄清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人防单元划分。
(2)审图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检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有无使用功能性问题,检查设计的合理性和常见的质量通病、关键部位的处理是否恰当,轴线、标高关系是否正确,结构布置,有关的开口尺寸,管井、电梯扶梯、楼梯、预留洞口及预埋件、出入口位置是否恰当、准确、检查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及人防工程有无与规范要求不相符之处,专业之间是否协调,校核图纸有无差错。
(3)专业工程师审图提出书面意见后,由项目总监组织有关会议,讨论涉及专业之间的协调,指出建筑与结构,与机电及各专业之间不协调的地方。
(4)项目总监组织收集承建商、业主及代表等的审图意见,汇总后于会审前提交设计单位。
6)项目总监主持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首先请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介绍设计构思意图及所要达到的效果。专业设计概况及特点,施工要求与建议,特殊技术措施等;之后回答各方提出的问题。
7)项目总监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并于会后协助承建商整理形成《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记要》。会审记要应在两周内正式签署盖章后送发各方。
12.11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各自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12.11.1公司检查
1)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明确的职能、职责状态。 2)项目监理部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3)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4)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资料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5)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两次例会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会或特殊检查。
12.11.2项目监理部总监检查
1)项目监理部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管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部工作会,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和,记好会议纪要。
12.11.3监理业绩评价
1)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程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12.1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与各自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内容
(1)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审核保证工期和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能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是否协调和合理。
(2)有无保证施工进度的可靠措施和方法。 (3)有无可靠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有无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5)有无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及方针对工程质量通病而制定的技术措施。
2)总监理工程师汇总各专业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 3)与承包人磋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
4)召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人、质检站、各专业监理人员参加。
5)形成正式书面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2.1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人可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对重大工程有争议的工程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12.1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承包人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2.15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误,或发现实施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织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12.16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人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人进行工程定位和放线。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复测,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
12.17施工进度计划的动态监控制度
工程进展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机械、人力的变化,以及资金管理、气候条件等因素,实际往往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因此要不断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订,以便更好地对进度进行控制。
12.17.1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超过计划时间,这意味着整个工期将延长,这样进度计划调整便有困难。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修订或制定新的计划,这种修订首先要注意影响关键线路的那些非关键线路的调整,以使有足够的人、财、物保证关键线路上工程能按期完成。
12.17.2非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非关键线路上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有偏差时,计划也应调整:这种调整只是局部调整,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意非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延期,但这种延期不能影响关键线路。
12.18投资监控制度
监理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预算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的投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并报业主,以便控制投资。
12.19项目监理部的内部工作制度 12.19.1内部工作会议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组织本项目人员开碰头会,以解决在监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内部的协调,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
12.19.2建立项目监理部的岗位责任制度
监理人员要明确分工,做到职责与能力相统一,权利和责任相统一。 12.19.3建立交接班及考勤制度
对于施工期间,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向业主及承包人说明。
12.19.4项目监理部重大问题向单位领导汇报制度
对于本项目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或重大技术方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12.19.5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行政性文件必须经文档管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技术性文件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财务性文件必须经计量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2.19.6往来文件收发制度
1)凡收到的文件均应分类、编号,并记入收文本,设计、承包人、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来函应按专业编号。
2)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修改文件,由承包人报送的材质与产品检验单,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记录、基础、结构验收记录、水电安装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竣工图等均需一式两份,施工完毕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整理归档。
3)凡由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文件均需按日期分类、编号,并记入发文本,发往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承包人的文件应按专业编号。
4)所有收文均应归档,所有发文均应存档。
5)收发文件应统一放置,按收、发文日期顺序登记填写。
6)收发文件必须有签字手续。收文收件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由发往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
12.19.7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文件管理制度,该制度应明确:
(1)文件的目录(标识)建立 (2)文件的日常管理(台帐); (3)重要文件的编制及使用说明。
2)文件的归档,监理文件共分三大类: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技术档案。
(1)行政档案包括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来往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批复、会议记录;监理工程师与技术专家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机构内部来往的函件,请求报告,报告的批复,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之间的来往函件、协议,工程监理月报。
(2)财务(支付)档案
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以及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的费用,承包人提出的计日工计划以及批准计日工计划和单价,承包人提出的价格调整申请以及批准的价格调整指数,额外或紧急工程的费用计算,设计变更批准的费用计算,各类支付证书,保险单及支付款收据,其他的费用支付证明,工程进度款月报。
(3)技术档案
开工及停工指令,额外或紧急工程图纸、变更设计图纸、现场指令、检查记录、验收记录、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3)文件的备案及移交
(1)对日常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文件、重大技术方案,项目监理部应报公司备案,包括项目建议书、施工招标文件、监理规划及细则、监理报告、例会纪要、技术方案、支付报表、工程竣工证明、工程结算证明、监理总结等。
(2)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应将本项目所有监理档案向公司资料室正式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12.19.8监理报告制度
1)每月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一份。
2)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报告,并由项目总监签发。 3)监理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进度:工程形象部位完成情况及完成情况分析。
(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工程验评情况,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及本月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
(3)问题及对策: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分析论证,找出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当工程进度与计划值有偏差时,应提出调整方案。
(4)建议:分析下月将要进行的分项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提请承包人注意。
4)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编写年度监理总结报告,对本年度的工程情况及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明年的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做出规划。
12.19.9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单位、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12.19.10监理项目回访制度
所监理的项目施工期间及竣工移交后,项目监理部应制订项目回访计划,报总工办批准并备案,组织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回访并填报《回访表》。
12.19.11监理设施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对本单位投入各种监理设施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项目监理部的正常工作,应分别制订试验仪器、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的管理制度。
12.19.12人员的考核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内所有监理人员的考核。 2)公司负责对项目监理部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 12.19.13廉政制度
1)项目监理部建立有效的廉政措施并报公司批准备查,以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平,维护业主的利益。
2)本单位设立投诉电话: 12.19.14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保守业主的商业机密,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知识产权; 现场监理人员不得为本工程业主或总承包商推荐施工队伍,不得推荐生产、经销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电器产品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工地连续施工,则由总监适当安排值班人员;
监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不许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
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12.20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档,是解决监理工作做什么的问题。
2)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写,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监理合同;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数据; (5)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档;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数据。 4)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内容应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概况
a.工程简况:如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描述;
b.工程特点:如工程的地质、地貌特点,各专业设计特点及施工条件特点等。
(2)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确定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范围为实施对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明确整个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全包括在我公司的监理范围内,有的工程项目有可能把特殊分部分项工程另行委托监理,如燃气工程有时业主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监理。
(3)监理工作目标
a.监理总目标,一般与公司的质量目标相一致;
b.工程质量目标,一般与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相一致,并应有质量目标分解计划;
c.工程进度目标,一般与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相一致,要有明确的开竣工日期等进度要求;
d.投资控制目标,以所监理的施工阶段承包合同的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尚须根据业主对监理在投资控制工作的深度而定;
e.安全控制目标,一般与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目标一致。
(4)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及省、市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各种合同等。
(5)监理工作内容
分述各个监理工作阶段监理工程师维护工程建设合法性,搞好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理,并做好合同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全面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工程施工得以顺利开展,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实现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目标所要做的工作。对于民用建筑工程,尚应包括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工作内容。
(6)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绘制项目监理部框图
(7)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明确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置情况、工作分工、联系电话等。
(8)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绘制本工程各项控制流程图。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a.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提出质量控制的重点、难点和本工程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方法;旁站监理方案;对质量通病采取的预防措施。
b.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做好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施工中进度计划的跟踪与调整。
c.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做好现场经济签证;做好工程款的支付审核。 d.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工作。 (11)项目监理工作制度:项目监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2)监理设施:为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监理部所应该配备的办公用具和工程检测仪器等。
5)监理规划定稿后,项目总监在编制栏内签字,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批准栏内签字,盖公司公章。
6)《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有时业主要求在监理中标后一周之内提交,须满足业主的要求;如果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国家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或业主、设计对设计图纸有比较大的变化,监理应根据情况对《监理规划》进行修订。
7)《监理规划》一式三份,公司监理部留存一份,项目监理部一份,另一份由项目总监送业主签收。
8)《监理规划》批准一周内,项目总监负责向监理人员交底,并形成监理规划《交底记录》。
9)监理规划交底的内容和重点 (1)工程项目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监理工作内容;
(4)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5)项目监理组织,明确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6)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及各专业应编制的监理细则; (7)监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10)《监理规划》的修订
修订后的监理规划应由项目总监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重新进行交底,着重修订的内容,并填写《交底记录》。
12.21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工程质量。 4)工程进度款情况。 5)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部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10)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工程照片。
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练,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计算机打印。
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 12.22旁站监理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理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制订旁站监理方案,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定本工程的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
项目的旁站监理方案应送业主和承包商,并抄送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商根据项目监理部编制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接到承包商的书面通知后,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按时到现场实施旁站监理工作。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抽样送检;
4)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旁站时,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时,应责令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指令采取相应措施。
6)旁站人员应及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后要求承包商质检员签字。经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工程竣工后,“旁站记录”应与送公司归档工程资料一起报公司。 12.23监理巡视制度
保证各工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总工、监理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对现场出现的工程事故及重大技术问题,总监及监理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12.24考评制度
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12.24.1公司检查
1)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 2)项目监理部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3)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4)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数据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5)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外或特殊检查。
12.24.2项目监理部检查
1)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记好会议纪要。
12.24.3监理业绩评价
1)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IS09001:2000每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12.25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咨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处理。
行政部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转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接收行政部转来投诉后制订处理措施;项目监理部实施处理措施。
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投诉的接受登记 2)投诉处理 3)备案与纠正措施
12.26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2.26.1编写人员
监理工作总结由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编写。按项目的进展情况,须分别编写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12.26.2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 1)工程概述; 2)工程实施情况; 3)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数据及信息管理工作; 5)经验、教训与建议。 12.26.3编写要求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内容相对简明扼要;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编写详尽,采用数据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充分展示监理部的工作业绩与工作水平。
12.26.4提交时间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该阶段验收时提交,作为办理中间验收的监理资料。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作为向业主和质量监督站的文字汇报材料。
监理工作总结作为公司考核项目监理部及项目监理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12.2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1)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得到顺利实现;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全面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施工场地、施工工序、施工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3)定期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
4)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5)审查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拆装及桩机施工队伍的资质,安装后要及时办理检测及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夜间施工及台风、雷雨季节等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项目紧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7)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安全定期检查评分制度,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承包商整改回复,填写《施工安全检查表》;
8)制订文明施工监理方案,督促承包商文明施工,加强对围墙、场地硬化、现场淤泥渣土排放、噪音扰民、现场卫生、现场消防及有效的劳动保护;
9)按要求及时签发安全文明措施费,督促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投入,审查安全防护用品(三宝、漏电开关、钢管、扣件等)产品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0)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11)监理部设专人管理资料,做到资料归档及时、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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