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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九壹网
石泉县集中开展“平安建设”暨“六五”普

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泉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和安排部署,以“作风转变年,三问三解”行动为抓手,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载体,以解决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文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出社会重点积案化解,突出群众的教育引导,突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形成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减少矛盾和问题的发生,确保石泉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步骤

这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2012年8月下旬开始,到2012年1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共130天左右时间,分宣传动员、教育培训、调查排摸、法制宣传、矛盾化解、重点整治、整改提高和总结验收八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各镇、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动员,深入发动,认真抓好启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乡镇要围绕各自工作的实际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二是准备宣传资料。各乡镇要印制宣传法律法规资料和宣传单。由县司法局牵头,编印“六五”普法青少年、公务员、村居民、农民普法读本,并组织好发放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排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各镇驻村干部要进村入户,逐村组、逐户进行排摸梳理,将各类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全面排摸清楚。要紧紧抓住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可能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涉众型纠纷、民间矛盾纠纷、重点信访案件、突出治安问题四个重点方面进行深入排查,归类梳理,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把问题的症结搞清楚,把群众的需求搞清楚,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治安突出问题,要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

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各乡镇要将汇总情况于8月31日前上报县综治办。要对调查排摸情况进行分析,找准影响乡村稳定的主要问题,针对主要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调查排摸的情况,将各乡村划分为平安创建型、社会稳定型、矛盾纠纷型和治安突出型四个类型,按照不同的类型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

第三阶段:法制宣传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要在调查排摸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类型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的社情民意和文化习俗,注意区分类别,划分层次,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层次分类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文明创建型和社会稳定型的乡村,要突出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总结社会和谐稳定的作法和经验;对有一般性矛盾纠纷的村,突出信访、维稳、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镇,要突出治安处罚、调解诉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在开展法制宣讲培训、印发法律法规资料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有奖学法、文艺普法等多种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各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庭、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针对不同的村情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庭、派出所重在以案说法,综治办、司法所重在调解讲法。县依法治县办、教体局、司法局要结合省依法治省办、教育厅、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宣传活

动。县政法委将组成“平安建设”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工作组,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每镇至少在逢集时段进行一次集中宣传,至少进一个村(社区)、学校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阶段:矛盾化解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镇要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指导,分流处理,因地制宜,因案施策,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思想政治的手段,妥善进行调处解决。要深入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低的成本解决问题。要高度重视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矛盾。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列出解决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及联村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力争及时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要达到92%以上。

第五阶段:重点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要在教育引导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问题的基础上,对一些社情民意复杂,矛盾比较突出,治安问题比较严重的乡村

进行重点整治。对排查出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性质和管辖权限实行分类建立台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单位、协作单位,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由政法委牵头,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要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社会舆论反应强烈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在重大项目实施中敲竹杠、阻挠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和妨碍公务的违法犯罪。对无理缠访、闹访,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和信访秩序的人员,也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要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因情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安全隐患及其他影响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政策,及时加以解决。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查明原因,并形成专题报告县政法委。争取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打击处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了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上将成立“平安建设”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各镇的宣传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并将方案制定情况和机构成立情况及时报县政法委。

(二)抽调人员,增加力量。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县上成立“平安建设”暨“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组。工作组,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牵头、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抽调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具体负责对各镇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等工作。各乡镇也要逐村成立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同志担任,驻村干部为工作队员。对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较多、治安状况复杂的地方,要相应增加工作力量。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领导要带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带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带头化解信访积案,带头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县“平安建设”暨“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组要与各镇相互协作,紧密配合,把这次活动同“作风转变年 三问三解”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活动见成效。县政法各部门要把这次活动同正在开展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乡村农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受理群众合理诉求,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加大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综治办要及时总结全县集

中开展 “平安建设”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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